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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电动自行车“排雷”,不能一“禁”了之

 2024/03/25/ 21:29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江德斌

  □ 江德斌

  近来,部分城市的一些小区发布通知,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电动自行车是很多人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出于安全考虑不让电动车进小区,那车停哪儿、怎么充电,又会带来一系列问题。电动车能否进小区引发热议,本质上还是要从配套上做好服务,想方设法解决居民的充电需求才是关键。(3月24日央广网)

  自打南京“2·23火灾”发生以后,各地城市纷纷实施安全整顿行动,查处治理不规范行为,消除各项火灾安全隐患。针对电动自行车暴露出的安全问题,各地特别强化相关管理工作,主要采取禁止入户上楼、禁止飞线充电、集中式规范停放等措施。其中一些小区更进一步,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由此小区安全“排雷”了,可又衍生出其他问题,诸如禁入合法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堵路等,给居民带来很多不便,亟需得到解决。

  须知,物业只是服务于业主的企业,并无执法权,在未经小区管理规约或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下,物业无权禁止电动自行车入小区,所以不得擅自采取行动限制居民。而由业主委员会主持,或者委托物业举办业主大会,对是否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进行投票表决,如果投票流程、业主投票资格、票数等均合法合规,那么物业就可以按照投票结果执行,禁止电动自行车入内。

  禁入只是第一步,如果没有配套管理措施,让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充电,那么就又会陷入一片混乱之中,给居民们带来无穷烦恼,进而引发民意抵触,诱发管理纠纷、矛盾冲突,导致禁入措施难以持续。从报道来看,在禁入方案实施后,业主就将大批电动自行车停在小区门口、人行道上,不仅形成了乱停放,堵塞了大门,也侵占了公共道路,影响市民出行。

  电动自行车是市民的代步工具,日常停放、充电属于刚需,不宜“一禁了之”,需要采取配套措施,解决业主的后顾之忧,消除纷扰,才能将问题妥善处理。电动自行车的治理涉及多方权益,物业无力独自承担,应由社区、街道、消防、电力、业委会等多方共同协商,针对各个小区的具体情况,拟定合理的综合管理方案,对电动自行车实施有序管理。

  可统计业主拥有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在小区外部区域,划出若干公共停放场所,搭建公共停车棚,供业主免费停放。同时,在停车棚内铺设充电桩,推行平价充电标准,为业主提供安全充电服务,并安装摄像头、报警器、灭火器等,对车棚进行监控,防范发生偷盗、火灾等事故。如此,业主安心顺心,物业省心省力,监管部门放心,岂不是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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