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时评  >  每日论谈

【丝路话语】联合惩戒电诈犯罪,让骗子承担失信代价

 2023/11/16/ 14:03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 江德斌

  近日,公安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起草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明确对惩戒对象实行分级惩戒: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惩戒期限为3年;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惩戒对象,惩戒期限为2年。(11月13日中新网)

  当前,电诈犯罪势头猖獗,且已泛滥成灾,被骗人数和涉案金额均极为浩大,造成非常严重的社会后果,不仅令无数家庭倾家荡产,背负沉重的债务,还威胁到金融安全和经济发展,普通民众闻电诈而色变。为打击电诈犯罪,政府和社会各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强化打击、加强监管、跨国合作等,有效遏制了电诈犯罪气焰。而联合惩戒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犯罪成本,让骗子承担失信代价,实现更大的震慑效力。

  近年来,我国政府采取了雷霆手段,对各项电诈犯罪行为重拳出击,抓获了一大批犯罪分子,并通过金融管控、电信拦截、反诈App等多种途径,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如今,办法明确分级惩戒对象,综合运用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以及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惩戒措施,将有助于形成有效的打击合力,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建立完善的联合惩戒机制,是遏制电诈犯罪的有力武器。对于参与电诈犯罪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纳入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同时,相关部门可与金融机构、通信运营商等相关机构合作,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包括限制其信贷融资、乘坐飞机高铁、办理信用卡等高消费行为。通过将这些信息与相关机构共享,形成全方位的惩戒体系,让骗子在金融、通信等领域寸步难行,品尝到违法代价。

  联合惩戒只是手段,不仅仅是为了惩罚,重点在于利用惩戒措施,达到教育犯罪分子,引导其洗心革面、改恶向善的目的。电诈犯罪的受害者大都经济损失惨重,导致工作与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部分人甚至走上绝路。而这些痛苦和后果,犯罪分子并没有充分认知,通过联合惩戒,让其体验到各方面受限,无法正常享受生活,进而触及灵魂深处,产生愧疚和悔悟的情感,更有利于自身改造。

  需要看到的是,电诈犯罪涉及面广泛,犯罪环节多,不仅有组织、实施诈骗者,还有很多人并未直接参与,而是犯罪分子的“帮凶”,比如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号等,为犯罪分子实施网络诈骗、转移资金等提供了便利。对于此类“帮凶”,办法也将其纳入联合惩戒之列,以打造天罗地网,实现全方位堵截,让违法者无法逃脱制裁,不敢再做“帮凶”。

  如此,司法打击与联合惩戒同步实施,将形成前后堵截之势,电诈犯罪的代价提升,空间压缩,将有利于遏制电诈犯罪,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