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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杀熟”又“杀生”,算法岂能变“屠刀”

 2022/11/02/ 22:11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江德斌

  江德斌

  同样的商品,对老用户的价格比新用户更高的大数据“杀熟”已不新鲜。近日,有消费者向记者反映,相同的链接、同样的产品,新用户收到的商品质量却远低于老用户,该消费者怀疑自己被大数据“杀生”了。(11月2日《工人日报》)

  近年来,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大数据为消费者“画像”,分析挖掘需求,提供更具个性的产品和服务。与此同时,网络平台利用大数据“杀熟”也屡见不鲜,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损坏了平台形象,引起大众的反感。虽然历经整治,但是大数据“杀熟”并未绝迹。如今又冒出了大数据“杀生”,看来商家是一个都不肯放过,将大数据当成了“屠刀”向消费者“砍”下。

  现在市场上所售卖的商品,大部分属于工厂流水线制作,厂商基于规模化生产,同一批次的产品,具有一致性特征。不过,厂商根据订单要求、市场区分,会进行相应的调整,即便是同一款式的商品,其品质、材质、成本也都有差异性。因此,如果新老用户在同一个商家,按照同样的价格,购买同样的商品,却收到不一样的产品,那么完全有理由怀疑是在“杀生”,商家有区别对待消费者,利用同款商品的差异性,赚取更多利差的嫌疑。

  无论是大数据“杀熟”还是“杀生”,都是平台经营者通过搜集海量信息,基于算法等技术手段,分析出消费者的偏好,对相同的商品差别定价或者区别服务。从具体表现来看,“杀熟”涉嫌价格歧视,而“杀生”则涉嫌消费欺诈,均违反公平交易,有故意欺骗消费者之嫌,且对消费者权益构成侵害,于法于理皆不容,应予以制止和纠错。

  公平交易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平台没有做到价格政策公开透明,未提供同等的交易条件,影响消费者的选择,或者在价格方面存在歧视,商品服务不一致等,都属于违法行为。目前,《个人信息保护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均对此作出了相关规定。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亦明确,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违法行为。

  如今,算法在不断迭代升级,平台掌握了海量数据,对用户进行了精准分析,甚至比我们更了解自己。算法本该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优化和提升消费者的体验感,让大众的生活过得更加便利和舒适。因此,应依法严厉打击平台和商家滥用算法,肆意违规“算计”消费者的不法行为,积极倡导科技向善,督促平台和商家调整经营思路,营造公平交易环境,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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