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铎印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在“中国这十年”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工信部正在对2013年出台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进行修订,强化应用程序关键责任链的管理,进一步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体系。(6月23日法治网)
身处移动互联网时代,如何保护个人信息成为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近年来,因个人信息泄露而引发的案件和烦扰越来越多,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早已成为全社会共识。
应该说,这几年来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从相关部门对个人信息保护开展一系列专项治理,到拟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遏制数据使用乱象,再到要求相关企业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双清单”,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更重要的是,先后出台多部法律法规,如《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以及去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随着技术的演进、网络应用的迭代,无论从硬件还是软件的角度来看,人们正面临着比以往更加复杂多样的信息使用场景。与此同时,App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的现象普遍存在,个人信息泄露、滥用等情形时有发生,并且非法采集、盗取个人信息的行为也越来越严重,其手段也更具欺骗性、迷惑性,给监管和治理增加了难度,带来了挑战。
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建立完善刻不容缓,这不仅关乎公民权益保障,亦关乎社会的稳定持续发展。当前移动网民数量迅速增长,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由于其便捷性、普惠性、及时性被民众广泛应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第四十九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去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3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3%。强化应用程序关键责任链的管理,推动个人信息保护从宏观层面到微观层面、从监管部门到行业自律,各方面、多层次地得到改善,进一步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体系,为个人信息安全筑牢堤坝,才能让人们安心遨游缤纷多彩的数字世界,也才能护航互联网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筑牢信息安全边界,需要凝聚众力,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平台和用户都要共同作为。监管部门应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治理,对于违法违规现象和行为及时予以惩处,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让全体社会成员敬畏法律,不敢违法。企业和平台要严格履行责任,必须遵守“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最小够用”等收集和处理用户信息的原则,加强自查自律,谨守法律红线,当数据主体要求撤回授权或不再享受服务时,应及时进行删除、匿名化等处理,从技术和管理的角度采取措施,保护生物特征的隐私安全,消除用户的担忧。用户也要树立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在个人遇到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等侵犯个人权益的情况,要敢于善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个人信息保护成效关乎人民群众利益,关涉全社会信息安全。政府、社会和相关企业建立健全相应制度,提供技术、法律支持等,多措并举、共同发力,织密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加快构建个人信息安全的“防火墙”,让个人信息安全,让社会公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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