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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暗黑歧视”莫成求职者难防的“软钉子”

 2022/04/08/ 09:10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戴先任

  戴先任

  全日制毕业生较非全日制更具优势,形象好气质佳更容易获得机会,男女之别、婚否育否依旧决定用人倾向,年龄仍然是被选择的重要分水岭……眼下,正值“金三银四”求职高峰期、招聘黄金期,《工人日报》记者通过采访发现,视劳动者性别、年龄、相貌、学历、婚育状况而区别对待的就业歧视花样重现,且以更加隐秘的形式存在。(4月7日《工人日报》)

  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但现实中,就业歧视仍屡见不鲜。

  现在一些用人单位变得狡猾了,规避法律风险,不会公开进行就业歧视,却花招迭出,“暗黑歧视”隐形上线。比如有的招聘单位对女性应聘者百般盘问,套取女性应聘者的个人隐私,希望了解对方会不会入职就结婚生孩子等,这实则还是一种就业歧视。

  “暗黑歧视”相比公开的就业歧视,更为隐秘,很多求职者、劳动者在遭遇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歧视后,苦于没有证据,往往只能哑巴吃黄连。这就让“暗黑歧视”成了一些招聘单位的“潜规则”,让大量招聘者碰了“软钉子”甚至还不自知。

  不管是“暗黑歧视”,还是公开就业歧视,都侵犯了应聘者的平等就业权。今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就有1000多万,就业市场竞争会更加激烈,更需防范各种就业歧视侵犯劳动者权益。

  对此,一方面需要监管部门能够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诚信用工,对涉嫌就业歧视,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不法企业,要能依法惩治,增加他们的违法违规成本;而针对“暗黑歧视”,还要见招拆招,升级监管手段。另一方面,对于求职者来说,也要能增强维权意识,遇到涉嫌就业歧视的招聘单位,不要忍气吞声、逆来顺受,一旦发现招聘者存在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侵犯应聘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保存好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渠道维权,给无良用人单位以“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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