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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根治欠薪不妨把关口前移,变“清欠”为“防欠”

 2021/11/22/ 23:39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刘纯银

  刘纯银

  11月1日至春节前北京市全面启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上周末,全市各区直至街乡镇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统一执法日活动。当天,全市共出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1840人次,检查1350家用人单位,涉及农民工6.7379万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1份。(11月22日《劳动午报》)

  欠薪是个老问题,国家对治理欠薪问题的态度一直很明确,也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甚至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增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恶意欠薪入刑。去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更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每到年终岁末,治理欠薪问题还是职能部门的“老大难”问题。

  如何在治理欠薪工作上做到既能治标又能治本?笔者认为,关键需要职能部门及用人单位转变观念、换位思考,把关口前移,从事后“清欠”向事前“防欠”转变。

  一方面,可以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欠薪预警系统。尤其要针对重点工程、部分房地产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开展拉网式摸排,强化“互联网+监察”监测预警,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正如相关负责人所说:“企业走到欠薪这步,肯定是有先兆的,并非不可预测,与其欠薪事件发生后再去‘救火’,不如将工作做在前面,加大欠薪预警,将欠薪事件消灭在萌芽阶段。”

  另一方面,督促用人单位,尤其是那些容易发生欠薪的重点行业推行工资月支付制度,避免出现年终集中支付的资金压力。同时,对发现的欠薪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可能涉及恶意欠薪的,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情况,对逾期不改的依法严肃惩处,对查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还要加强政策宣传,增强用人单位责任意识和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尤其要鼓励劳动者一旦出现欠薪及时向职能部门反映,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要畅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减小农民工讨要工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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