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
为进一步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3月2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附则中增加一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3月23日《南方都市报》)
根据2018年中国成人烟草调查结果,15-24岁年龄组人群电子烟使用率为1.5%。获得电子烟最主要的途径是互联网。基于此,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就曾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2019年,上述两部门又联合发文敦促电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然而,从执行情况来看,显然效果并不明显。为此,我国拟修改相关法规,明确“电子烟将参照卷烟监管”,表明对电子烟的监管力度加码。
一直以来,商家均宣称,电子烟安全可靠,有害物质含量极低;甚至有的电商称,可以通过抽电子烟的方式,来帮助戒烟;抽电子烟能够代替真烟,让你过足烟瘾,又不伤害身体。然而,权威检测报告表明,电子烟里面的主要成分还是尼古丁,长时间吸食电子烟,同样会产生对尼古丁的依赖。基于此,自今年11月1日开始,我国正式禁止网售电子烟产品,并禁止实体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2019年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要求电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然而,从调查情况来看,有关部门的“禁电令”,俨然变成了商家的“促销令”。同时,部分电子烟实体店,也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情况。
可见,电子烟将参照卷烟监管,关键是落实“四禁”措施:禁止网售电子烟产品、禁止实体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电子烟、禁止发布电子烟相关广告,并立法予以明确。对于商家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应进行严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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