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时评  >  每日论谈

【丝路话语】“中小学须设食品安全总监”可成为强制性国标

 2024/09/11/ 17:26 来源:每日甘肃网 冯海宁

  冯海宁

  北京市教委等五部门日前发布《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办法》,明确中小学要按规定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学生带量食谱制定与公示制度。各校将邀请师生、家长与食堂专员等共同成立膳食委员会,确定学生伙食收费标准、配餐食谱、采购招标等。(9月10日人民网)

  在第4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北京有关部门也为广大师生送上节日礼物,即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几天前,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而北京这两项制度则为校园食品安全加装“笼子”。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其中,校园食品安全更为重要,因为中小学生是需要特殊保护的重点人群,而校园属于集中供餐,食品安全若有闪失,容易造成大面积危害。比如今年5月某地小学41名学生晚餐后出现胃部不适、呕吐等现象,被送医。为预防这类现象,北京这两项制度作出周密安排,其中不乏创新类管理措施。

  无论规定学生在校就餐坚持自愿原则,还是要求校园食堂饭菜一律明码标价,或提出校园餐需公示供餐信息等,都是学生、家长和社会所期待的。其中最大亮点是“中小学须设立食品安全总监”,相比以往这无疑是创新之举。虽然社会上各种“总监”多如牛毛,但缺少食品安全总监,特别是中小学校,食品安全总监是道重要保险。

  顾名思义,食品安全总监要对校园食品安全负总责。虽然《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已经规定“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但由于校长负责行政、教学等诸多工作,时间、精力不免被分流,留给食品安全的时间、精力就很有限。所以,在此基础上还应该增设食品安全总监这一岗位,主抓食品安全工作。

  从上述制度安排来看,北京为中小学设计了三级食品安全保障岗位,由低到高,分别是配备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以及本校书记、校长。这三道保险显然让校园食品安全更保险,也让家长和社会更放心。其中,规定设立食品安全总监,这一创新之举值得在全国推广,甚至有必要成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一种强制性国家标准。

  一旦中小学设立食品安全总监成为一种强制性国标,该总监既是学校书记、校长在食品安全方面最得力的助手兼执行负责人,也是食品安全员的直接领导者,将与食品安全员以及校园食堂负责人、校外供餐单位负责人等一起形成守护食品安全的“长城”。当然,北京各学校还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并加强监督。

  在国家层面上,虽然《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法规体系,但只有真正落地了,才能成为校园食品安全“保护伞”。包括食品安全总监在内的相关责任人,恰恰是落实这些法规的关键。

  所以,既要强制中小学设立食品安全总监,也要使其深入校园食品加工一线、负责全链条食品安全管理,效果才可期。另外,新学期,北京校外供餐中小学校实现“桶餐到班”,减少了中间环节,也利于食品安全,值得推广。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