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海宁
近日,房屋养老金的话题在网上引发关注。8月26日晚,住建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就社会关注的房屋养老金相关问题进行权威解读。对于房屋养老金的资金来源,住建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房屋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和公共账户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就是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按现行规定执行。公共账户按照“取之于房、用之于房”“不增加个人负担、不减损个人权益”的原则,由政府负责建立……(8月27日《北京青年报》)
“房屋养老金”最近成为房地产热词,引发各方热烈讨论。其实,2022年“4·29”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件后,住建部部署专项整治时就提出要研究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随后国办印发《关于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提出“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2023年3月,住建部等15部门联合发布文件,要求各地积极探索创新房屋安全管理方式方法,开展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试点,为后续老旧小区改造探索新的方法。
显然,研究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很有必要。既然人会老,需要养老金,房屋也同样如此。近年来,房屋倒塌事故呈增多之势,有的在地震等自然灾害中不堪一击,有的修建时倒塌,有的自行倒塌,这都会带来生命财产损失,提醒我们亟待为房屋建立养老金制度。同时,后续老旧小区改造也是在延续住宅寿命,为住宅养老,需要解决改造资金“钱从哪儿来”的问题。一旦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将会系统解决存量房屋维修资金的来源问题。
房屋养老金引发热议,主要原因还是一些人担心增加个人负担。比如,有人认为建立房屋养老金是变相征收房地产税,这种误读就缘于担忧。而住建部最新作出回应:公共账户按照“取之于房、用之于房”“不增加个人负担、不减损个人权益”的原则。可以说打消了公众的疑虑,也为公众支持该项试点夯实了民意基础。加之房屋养老金能延续房屋寿命,守护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大家没有理由不支持房屋养老金。相关质疑将烟消云散。
既然“不增加个人负担”,公共账户钱从哪儿来?住建部也给出了明确答案:从试点城市看,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一点、土地出让金归集一些等方式筹集。这就体现了“取之于房、用之于房”,正是公众所期待的。问题在于,当某些地方财政收支紧张,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后土地出让收入在减少,地方财政还能不能拿资金出来补助房屋养老金?
此次表态还释放出一个重要信息,即现有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统一纳入房屋养老金管理,作为个人账户出现。这应该有利于盘活住宅维修资金。此前,住宅维修资金提取率并不高,譬如,2022年底,北京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率不足10%;2019年底,山东的提取率只有3.3%。主要原因是,部分业主不同意,程序较为复杂。希望纳入房屋养老金体系后,能够解决资金提取问题,让住宅维修资金真正为房屋养老发挥积极作用。
还需要明确的是,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小产权房、人才房、农村自建房等特殊房源,其房屋养老金的资金来源如何解决?从现实看,有的项目维修基金很少,有的项目没有维修基金。随着早期建设的相关房源逐步进入“老年期”,其养老问题也要提上日程,纳入统一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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