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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治理校园欺凌要加强事前预防

 2024/04/01/ 21:34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丁慎毅

  □ 丁慎毅

  3月29日,“反校园霸凌法官信箱”启用仪式在自贡市第二十二中学校举行。据悉,这是西南地区首个“反校园霸凌法官信箱”,由自贡市自流井区委政法委、自流井区教育和体育局、自流井区法院联合创设。

  据介绍,“反校园霸凌法官信箱”着力从防、控、治三方面织密未成年人成长防护网。学生可以通过投递书信或拨打电话的方式联系法官,信箱由专人每周负责收集信息,自流井区法院将在收到信息后30分钟内启动保护未成年人司法联动机制,精准识别求助类型,启用绿色通道实质处置,必要时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的职能部门及时查处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欺凌的发生与青少年寻求自我认同有关。青少年期是形成自我认同的关键时期,在这个过程中,个体需要不断探索“我是谁”“别人怎么看我”等问题。他们往往通过欺凌的方式,去试验“我如果这样做,别人会怎么看”,以此去证明自己,去摸索自我的身份,去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

  治理校园欺凌,事前预防的意义远远大于事后惩治。这就需要从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出发,让学生知道什么是欺凌,以及欺凌的危害,让学生的需求有正能量释放的渠道。

  首先,学校教师和社会要创新欺凌教育的教学方式和宣传方式。比如,河南南阳一位小学老师在课堂上用水瓶做了一个有趣的小实验,生动形象地告诉孩子们如何正确面对伤害,鼓励同学们遇到校园欺凌要勇敢说出来;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采取当下年轻人喜爱的“剧本杀”模式为载体进行普法宣传,推出了全国首部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剧本杀”节目《企鹅的脚印》,将法律知识、道德与法治课程和校园日常生活场景相结合,让青少年在精彩的游戏中学法,在曲折的情节中懂法,在今后成长生活中用法。

  其次,各地教育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好“双减”政策,通过教育评价改革,完善对学生的奖惩标准;要对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制定“欺凌认证等级分类标准”的相应规范处理制度,让欺凌没有模糊地带,让每一次欺凌都被看见,都被及时制止和处理。

  再次,要加强家校社沟通,明晰“家校社”教育的边界。如果说学校教育是训练学生遵循“规定”,家庭教育则是培养孩子学会“规矩”,社会教育是引导遵守“规则”。预防欺凌,要落实到家校社实践中,建立必要的管理和指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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