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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不能让“鬼屋凶宅”视频再“收割流量”

 2023/09/08/ 22:58 来源:每日甘肃网

  □ 付 彪

  “这房子正面看像坟,楼顶上的圆像墓碑”“这房子一看就阴气环绕,妥妥的阴曹地府”“谁住在这种房子里,好人也得病吧”……近日,一起案件在网络上传得沸沸扬扬,起因是一位拥有百万粉丝的网红博主,为了吸引流量,擅自闯入他人房屋拍摄所谓的“鬼屋凶宅”视频,并上传至网络,给房主姐弟造成严重精神伤害,姐弟找到博主要求删除视频,却遭到拒绝。在当地检察院的支持起诉下,涉事博主终于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当庭书写道歉信并支付了3000元的精神补偿费,房主姐弟顺利实现维权。(9月6日《北京日报》)

  涉事网红博主擅自闯入他人住宅,拍摄“鬼屋凶宅”视频,并采用各种剪辑手法渲染恐怖气氛,捏造他人房屋存在灵异事件的虚假事实,从而博人眼球获取流量和经济利益,引发了大量的负面言论。这种可耻的行为,严重伤害了房主姐弟的感情,侵害了他们的隐私权、名誉权。这起案件尽管法院没有作出判决,但并不能抹杀该网红博主行为的违法性。

  其实,这种毫无底线的行为已不是第一次发生。今年6月,多家媒体报道,吉林省玉潭镇“一奇山庄”被非法闯入,并且被部分自媒体造谣成“鬼屋”。房主杨女士称,不仅其私人山庄被闯入,在互联网上被造谣成“鬼屋”,而且山庄内有家人价值数万元的遗物遗失。据悉,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闯进山庄的3人被抓获,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其结果必然会受到法律制裁。类似事件每每被曝光,都引发了网友关注,呼吁有关部门从严整治。

  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等违法信息。《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也明确要求,不得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不得宣扬封建迷信文化习俗和思想、违反科学常识等内容。虽然有具体的行为规范,但由于监管不完善、不到位,仍有一些网红为了流量失去底线,尤其是以“自媒体”为代表的网络空间,依然存在造谣传谣、炮制有害信息等乱象。

  显然,“鬼屋凶宅”视频乱象当从严整治,不能再任其“收割流量”。今年3月,国家网信办部署开展2023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明确提出全面清理通过伪造场景、编撰细节、虚构经历等手法摆拍制作的导向不良、误导公众的短视频。今年7月,中央网信办发文进一步明确,对制作发布谣言,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或矩阵式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自媒体”,一律予以关闭,纳入平台黑名单账号数据库并上报网信部门。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于频发的“鬼屋凶宅”视频侵权行为,既需要网络平台有针对性地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对平台内容的审核、监测与管控,及时删除有害信息,不给违法违规行为留有生存空间,也需要有关部门、司法机关、社会各界和受害者等协同发力,采取坚决措施,强化监管、主动维权,持续加强对“鬼屋凶宅”视频等乱象进行整治,从根本上阻止网红博主费尽心思做一些骇人听闻、编造故事博人眼球的事,进而“收割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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