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时评  >  每日论谈

【丝路话语】司法建议下架“震楼器”,还需更多源头治理

 2023/06/08/ 11:39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 冯海宁

  广州一邻居间产生矛盾,一方使用“震楼器”制造噪音被另一方起诉。广州海珠法院受理该案后,多次对被告进行释法,才促使被告停止制造噪音,最终原告申请撤诉。结案之余,法官没有就此打住,向电商平台发出司法建议要求下架“震楼器”。近日平台复函称,已迅速对平台卖家、产品监管机制作出调整。(6月7日《南方都市报》)

  所谓“震楼器”,即振动马达,是一种电子机器,由于会对楼房产生较大的晃动,被当作一种“可以对付楼上楼下的神器”。近些年来,“震楼器”出现在不少新闻中,成为邻里矛盾升级的一大推手,其中有人“连开5年震楼器”,所产生的噪音对邻居造成极大伤害。所以,如何解决“震楼器”侵害安宁权、健康权,成为热议话题。

  广州市海珠法院不但成功化解一起“震楼器”扰民纠纷案,还发现被“震楼器”影响生活安宁的并非个案,于是办案法官在电商平台购买“震楼器”进行亲测,证实“噪声污染不是一般的大”,随后向该电商平台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对于出售以非法制造噪音为目的的“震楼器”等设备的网络店铺采取清理、警示、下架、关停等措施。

  法官没有局限于办理个案,而从销售源头入手对“震楼器”扰民说“不”,这种“深度作为”值得赞赏。“震楼器”扰民事件多发的原因之一,是这种东西可以在网上轻易买到。所以,建议电商平台下架“震楼器”,使某些人很难买到,就有望减少扰民,为邻里纠纷降温。该司法建议可谓切入到关键环节。

  相关电商平台接受这一建议,复函称“针对所反映的相关商品、商家均已屏蔽、下架、扣分处置!”但从此前一些报道看,网上偷偷卖“震楼器”的店铺不少,通过其他关键词才能检索到,且通过第三方平台交易。这意味着,只处置个别店铺作用有限,还需要探索更多从源头上治理的措施。

  很显然,“震楼器”是一种非法产品。由于使用这种产品,不仅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且震动还可能破坏楼板安全性。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震楼器”不符合法律要求。按理,生产、销售这种产品应取得经营许可,但相关商家根本没有合法资质,所以,要从产销源头治理。

  这就需要通过专门方案或行动,对“震楼器”灰产链条进行全面整治。其一,谁在生产、在哪生产,这些问题要摸排清楚,对非法生产者进行精准治理。其二,在哪些电商平台、哪些店铺以哪些方式销售,也要彻底搞清楚进而采取对策。其三,从需求环节入手对非法使用者依法处置以“杀一儆百”。

  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依法惩罚使用“震楼器”扰民提供了法律依据,希望执法者对“震楼器”非法使用者勇于“亮剑”。而《产品质量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则为依法治理非法生产、网售“震楼器”提供了法律依据。只有全面依法整治“震楼器”,才能防止和减少个案的发生。

  “震楼器”包装上基本无厂址厂名等信息,如果难以找到非法生产者、销售者,不妨从“震楼器”使用个案入手,顺藤摸瓜“一窝端”,这也有极强震慑力。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