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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家住得远”不是违规的“挡箭牌”

 2023/04/12/ 09:06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陈广江

  □ 陈广江

  4月10日晚,一则湖北省黄冈市自媒体发布的网络爆料视频显示,黄冈市团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陈莉,给自己配了一间30平方米的休息室(单间),床、冰箱、电视等设施公费报销;给办公室员工也配了休息室,但内部设施简陋,床是上下铺。对此,陈莉称,家住得远没地方休息,便将“保安房”改成休息室,除床上用品外,其余设施都是公款买的。(4月11日上游新闻)

  湖北省多位纪委人士称,陈莉的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第八条。该条规定明确指出: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作为局长,陈莉不可能不了解中央八项规定,也不可能不知道中央八项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也是相关部门三令五申的红线、底线。但令人诧异的是,面对网络爆料,陈局长并未显得惊慌失措、进退失据,甚至不乏坦然地搬出“家住得远没地方休息”的理由,还以“分管纪检工作的副局长对此事并没提出反对意见”来证明其行为符合人之常情,不存在问题。

  事实上,如果爆料内容基本属实,陈局长的说法就根本站不住脚。如果“家住得远”可以成为配置单间的理由,那么刚性制度就有被架空的危险。据媒体测算,陈局长工作地距家20余公里,不堵车的情况下,开车需25分钟。这样的通勤时长,如果说需要设置单间休息,恐怕难言符合常理。此外,在同级监督偏软、乏力的情况下,分管纪检工作的副局长“没提反对意见”也说明不了什么。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2014年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明确规定,“各级党政机关领导人员办公室可在上列规定的办公室使用面积范围内配备休息室。”可见,不是不能配置休息室,但前提是要符合相应的办公用房标准,而且休息室面积要计入办公用房面积。县一级局长一般为科级,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应超过18平方米,而陈局长光一个休息室就30平方米,属于严重超标。

  此外,房间柜子、桌子、电视等设施价格多少、是否超标,网传价值达7000余元的床上用品究竟是个人支出还是公款报销等问题,也有必要一一查清。

  此事折射出的“特权意识”更值得警惕。在陈局长的“豪华”单间面前,办公室员工的休息室倍显“寒酸”。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个领导干部作风正不正,不可能瞒过身边无数双眼睛。

  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个别领导干部莫存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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