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洪举
3月12日,北京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通报称,针对3月8日游客在圆明园遗址公园翻越护栏、攀爬遗址文物的行为,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在现场进行了劝阻和教育。事发后,管理处开展了相关遗址文物的检查,经评估,相关文物未受到损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事人员依法行政拘留,管理处已将涉事人员列入不受欢迎名单,禁止进入圆明园游览。(3月12日《南方都市报》)
文明旅游,“不乱涂乱画”,不随意攀爬应该是很多游客都知道的基本常识和规则。而且,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以及景区均做过相应宣传,甚至不厌其烦地向游客普及文明旅游理念,并在各个景区悬挂设置宣传标语和警示语。其目的在于倡导人们旅游过程中要文明有序,爱护文物和景区设施,不搞乱涂乱画,攀爬设施的毁坏式旅游。
遗憾的是,一些人根本不把文明旅游的理念放到心上,而是以自我为中心,我行我素,肆意而为。如据报道,湖北远安县太清洞景区,一名游客掰下几块钟乳石欲拿回家,山东沂水县的天然地下画廊景区内,三名男子砸断钟乳石欲拿走。
而攀爬圆明园遗址行为,虽然不像掰断钟乳石那样粗鄙、暴力、野蛮,但无疑也是极其不文明的行为。圆明园建立距今已有近三百年,即便是石质建构,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风吹雨打,也难免变得脆弱。如此野蛮、粗鲁地攀爬到遗址上,显然是对文物的亵渎与损害。此外,圆明园遗址并非普通的历史遗迹,其记录着英法联军侵略中国的创伤,是中华民族饱受屈辱的近现代史的象征。攀爬到大水法遗址上面拍照说笑,就像在民族伤疤和痛苦的历史记忆上撒盐。
按说,在圆明园大水法前布置围栏,已经起到基本的提醒作用,对引导绝大多数游客文明参观来说已经足够。在肇事男子攀爬位置几米之外,就是“请勿入内”的提示牌。且圆明园遗址自开放供公众游览以来,很少有游客故意破坏文物、亵渎历史遗迹的情况发生。这足以说明,并不是肇事游客不知道规则或“眼盲”,而是其丝毫没有文明公德意识。
理当认识到,乱涂乱画,随意攀爬文物等不文明旅游行为,既显现出个人素养的缺失,也凸显出行为人对社会公德和规则的蔑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破坏。公安机关对攀爬圆明园遗址的作恶者治安拘留,已经让其尝到了随意“耍酷”的后果。长远来看,对于这些随意攀爬、以丑为美、大煞风景的不文明行为,都应追查到底,追责到底,以形成警示,让更多人养成文明出游,遵守公德,爱护公共财产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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