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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撕去伪装,让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

 2022/12/01/ 15:13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苑广阔

  苑广阔

  “‘奶茶杯’‘可乐罐’‘星球杯’,3个包邮,厂家直送”……在刚满十八岁的“老烟民”小晨(化名)的朋友圈里,她时常能看到兜售这类“玩具”的微商广告。不过,这些五颜六色、名字可爱的东西并非真的玩具,而是一种一次性电子烟。(11月30日《中国青年报》)

  近年来,国家对电子烟的管控越来越严,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禁止电子烟烟弹销售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电子烟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本办法规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

  然而,现实中一些未成年人仍旧能够很轻松地接触到电子烟,包括购买和吸食。不仅如此,一些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为了引起未成年人的兴趣,不但推出了各种口味的电子烟,而且还把电子烟伪装成奶茶杯、可乐杯等形状,让人以为是玩具,但实际上却是电子烟产品。

  一些受到未成年人追捧的电子烟产品上面往往只有一串英文字符,未见中文标记,且未注明生产厂商名称、地址和生产日期等信息,实际上就是“三无”产品。这类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让人怀疑。

  不管是传统的烟草制品,还是流行的电子烟,都不应该与未成年人产生任何交集。要想让未成年人真正远离“三无”电子烟,需要我们从生产、销售和使用这三个层面入手。

  从生产的角度来看,要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坚决取缔“三无”电子烟的生产。事实上,国家监管方面已经开始采取行动阻断“三无”电子烟生产厂商的黑色产业链。在电子烟产业较为发达的广东,11月3日,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了未获证电子烟企业的后续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各部门在全市展开摸查,发现企业未获许可证却仍在生产、经营电子烟,将联合多部门进行查处。

  从销售的角度来看,除了在商场、超市、路边商店严格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包括电子烟在内的烟草制品的规定之外,还要重点监管网络销售渠道。尤其要进一步压实网络平台责任,应采取技术手段,对一些可能涉及电子烟的关联词等进行屏蔽,并严格检查平台商家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行为。社交平台对于涉及电子烟及其关联词的信息要进行更加严格的排查,应及时封停存在销售电子烟行为的违规账号,对于可疑账号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最后需要强调的,不管是老师还是父母,都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认识到电子烟的危害,树立起健康、积极的生活理念,培养积极健康的兴趣与爱好,主动抵制来自外界的电子烟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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