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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员工询问发薪时间被开除!用人单位底气何来?

 2022/11/25/ 17:12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李志军

  李志军

  唐某某至今愤愤不平,自己在公司群里询问“啥时候发工资”,并质疑自己的绩效考核结果,一小时后就被移出了公司群。当晚,公司发出通报称唐某某发表过激言论,“严重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其解除劳动合同之惩处。(11月24日红星新闻)

  莫说当事人唐某某至今愤愤不平,笔者作为一个“吃瓜群众”都很气愤。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只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情况下,才可以被用人单位开除。仅仅询问“啥时候发工资”并质疑考核结果,就被连夜开除,该公司的行为严重违法。

  用人单位敢这么为所欲为,底气何来?而且,询问发薪事件被开除,已经不是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法》,粗暴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第一次。随便翻翻媒体的报道,“迟到一次罚款一千元”“休年假和年终奖只能二选一”“上班两月倒欠公司1600元”等让人目瞪口呆的事并不少。

  细细想来,一些用人单位之所以目无法纪,归根到底,还是《劳动法》没有长出“利齿”,难以把用人单位“咬疼”。纵观《劳动法》等相关劳动法律全文,对用人单位的引导性条款规定多,而处罚性条款少。比如,“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等条款较多,但用人单位不遵守的处罚性条款相对较少。

  这就造成了每次出现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事件,几乎都要经历“单位侵权——媒体曝光——监管部门介入——问题解决”这样一个过程。而所谓问题解决,也只不过是解决了一个个案,当事企业更多的是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补足其法律义务,并没有因此而被重罚至“伤筋动骨”。长此以往,难免引发一些不肖企业效仿。

  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当务之急,相关监管部门首先应加强劳动监察,强化监督工作的密度和力度,争取第一时间发现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防止“询问发薪时间就遭开除”之类的不良事件再次发生,给劳动者以信心和安全。另外,立法部门应抓紧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加大《劳动法》中的处罚性条款比重,给不良企业立规矩,让他们不敢违法。

  总之,“员工询问发薪时间被开除”是一件很恶劣的事情,尽快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罚并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才能让用人单位不敢为所欲为。全社会共同努力,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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