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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面对“消费刺客”,别再当沉默的羔羊

 2022/09/16/ 21:11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龙敏飞

  龙敏飞

  标价不清晰、计价不透明、事先不告知……近年来,被消费者称为“消费刺客”的一系列商家涉嫌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出现,涉及日常生活消费的各种场景,如雪糕“刺客”、文具“刺客”、理发“刺客”、鲜花“刺客”等,引发消费者广泛热议。针对“消费刺客”的各种套路,广大消费者该如何防范?9月14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识别防范“消费刺客”。(9月15日《羊城晚报》)

  躲过了“雪糕刺客”,却没有躲过“文具刺客”;看见了明码标价,却没有看到计量单位是“两”而不是“斤”……近来,在多个消费领域均出现“无情的消费刺客”,变着花样掏消费者的腰包,引起极大的争议。面对“消费刺客”,不少人选择了忍气吞声,选择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更助长了“消费刺客”的嚣张气焰。

  这般现实下,一些地方的消费者委员会及时发布提示,提醒消费者要仔细看清价格等信息,切勿盲目购买“网红”商品,要敢于向不合理高价说“不”……种种提示情真意切,具备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发布相关“指南”的同时,相关部门还会梳理“消费刺客”的典型表现,消费者可一一对照“避坑”。

  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法律,“消费刺客”的行为也游走在违法的边缘。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法律之剑已经高悬,之后需要的,则是让法律的初衷与善意照进现实。

  如何照进现实?至少需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消费者自己不能当“沉默的羔羊”,一旦遇见“消费刺客”,一定要及时维权,因为容忍就是对“消费刺客”行为的纵容;另一方面,则需要监管部门积极作为,个人维权成本很高,很多人力有不逮,就算放弃维权也无可厚非,但对监管部门来说,则不能任由此类现象继续发生,不能容忍任何打擦边球的行为,必须保持“零容忍”的姿态,以对“消费刺客”行为形成足够的震慑。

  “消费刺客”是一种不该存在的现实之恶,应该集社会之力让其无处藏身。唯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消费刺客”现象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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