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慎毅
春节临近,网购的年货纷至沓来,然而今年很多消费者在收取快递时发现,包裹上总是贴着印有“扫码领100元现金红包”“随机奖励2箱牛奶”“扫码抽1个保温杯”等内容的二维码,看上去颇为诱人,这究竟是春节福利还是营销噱头?(1月21日新华每日电讯)
不少网友表示,快递单印有各种“扫码领红包”的字样,扫码后发现是广告,甚至包括贷款和理财业务,不仅没领到现金红包,还把自己的信息“送”了出去。事实上,这一现象至少在去年“双11”的时候就出现,然而没有受到处罚的商家因此尝到甜头,又抓住了春节这个机会。
尽管有专家表示,对于快递公司等是否能够在包裹上贴广告,我国尚未出台具体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记者调查也显示抽奖页面角落处的“规则”上有中奖概率0.002%,但这都不能排除这种方式违规及带来的风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广告法》明确,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扫码抽”显然都违反了这些规定。而记者调查中,当提出是否能够以针对性投放广告为目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对方表示没有问题,并可以帮忙创建公众号以实现引流,以便日后逐一添加广告受众。这自然又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
此次记者调查发现,此类广告投放一般由快递公司或菜鸟驿站和广告公司合作完成。显然,这些合作者都逃避不了责任。尽管一些业内人士透露目前此类二维码广告的扫码率仅约0.3%,但全国邮政管理工作会议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快递业务量达1085亿件。在如此大的基数下,点击此类广告的总人数依然不可忽视。
既然记者能查找出证据,商家以及相关平台、快递企业就应承担起严格的审查义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更应加强“二维码广告虚假抽奖”问题的监管。相关部门不妨根据快递单顺藤摸瓜,依法采取约谈、查处、责令整改等方式,抓出几个典型,解剖几只麻雀,莫让商家再打着“抽奖”名义在快递单上频频“抽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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