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广江
近日,江苏南通市民房女士在查询个人征信时发现,其职业信息“工作单位”一栏中竟然出现了“专业做鸡十年”字样。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了解到,经该行协调,涉嫌上传不当信息的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晋商消费金融”)已做了在线删除处理。然而,据房女士称,事发后她一直没有收到涉事公司针对此事的正当说法。(5月24日人民网)
“专业做鸡十年”,这句话的侮辱性不言而喻。这种侮辱性极强、伤害性也很大的字样,竟堂而皇之地上了个人征信报告,实在太荒唐。央行征信系统是严肃的,个人征信报告也是严肃的,岂能容许个别金融机构“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甚至公然“耍流氓”。
据报道,个体户房女士与晋商消费金融之间存在借贷关系。2018年4月,房女士与该公司签署了一份16.2万元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贷款期限约定36个月。去年2月,房女士提出因疫情影响延期还款,对方为其延至2020年底再接着还款。按照晋商消费金融的算法,截至目前,房女士尚需偿还本息7万余元。
以此看,这笔贷款并没有出问题,借款人不是故意不还钱。退一步讲,即使借款人无力偿还,涉事金融机构也不该把侮辱性信息上传到央行征信系统。说白了,晋商消费金融的做法和征信基本无关,而是一种肆意泄愤、恶意侮辱的行为。
这种侮辱性信息缘何会出现在个人征信报告上?人行南通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称,央行征信系统是一个平台,数据都是由相关金融接入机构传送,谁传送谁负法律责任;当事人如有异议,可走征信异议处理程序。对于当事人精神与名誉损失问题,人行南通中心支行则表示,该诉求系民事纠纷,建议当事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谁传送谁负责”“有异议走流程”,貌似合情合理,但也折射出征信系统日常管理存在的漏洞。央行征信系统不应该成为个别金融机构“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白纸”,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也不能当“甩手掌柜”。
今年1月,人民银行公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信用信息范围、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使用、安全等进行了规定,清晰界定了信用信息,并强调要加强个人和企业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保障信息安全。这部新规出台后,征信管理乱象有望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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