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栋
看病、开方、买药,看病问诊的正常流程是对症下药。但你听过“对药下症”的逆向“神操作”吗?记者通过互联网医疗平台购药,发现多家平台流程均是先选购药品,后根据药品配处方,且审核走过场,连用11岁的儿童身份也能轻松买到麻醉类药品。(4月25日《半月谈》)
显然,这样的逆向“神操作”看似你情我愿,一定程度上能够方便和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实则大有问题。药品是特殊商品,不仅事关患者个体的用药安全,更事关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如果患者想开什么药,医生就给开什么方,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尽量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不仅谈不上起码的对症下药,也会使得原本可能就存在的风险被放大,进而引发各种不测。
正因为如此,我国《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等处方管理规定,在线开具的处方必须有医师电子签名,经药师审核。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对科别、姓名、年龄等情况检查核对。同时明确,除治疗需要外,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处方。
这些并非故意“设卡”,恰是为患者负责,为健康中国护航。我们不能光看到“对药下症”所带来的便捷,更应看到其可能带来的风险和隐患。否则,就可能因小失大,甚至追悔莫及。可以说,“对药下症”这样的逆向“神操作”所以存在,除了有关部门对互联网医疗平台的监管不够严格,主要还是一些平台为出于既得利益考量,进而放松管理,甚至全然不把相关法律法规放在眼里使然。
总之,互联网医疗对于增加就医、购药便捷性和医药资源的可及性具有重要意义。但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还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都不允许搞什么“对药下症”。只有严格按规矩行事,并与时俱进对症下药,方能确保互联网医疗的发展行稳致远,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护航健康中国。
一方面,网络售药企业应自律,应主动向监管部门共享处方药审核信息,方便监管部门随时监督检查。消费者也应该主动先找医生问诊,不要凭自己的感觉去网上买药,遇到问题及时到医院就诊。
在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的今天,更有必要健全监管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增强制度刚性,不能再让“对药下症”这样的逆向“神操作”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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