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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述年】缓解春节打车难不能止于加收“过节费”

 2020/01/20/ 09:57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付 彪

缓解春节打车难不能止于加收“过节费”

  付 彪

  “北上广深的春节氛围是从打车难开始的。”近几天,一位网友的戏谑言论道出春节期间的一种困境——打车难。临近春节,记者发现,出租车、网约车今年不约而同开“过节费”,希望通过激励司机来缓解打车难。不过,加“过节费”的尝试颇具争议,尤其网约车平台为出租车加“过节费”在上海已被叫停。(1月19日《北京日报》)

  事实上,不只是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不少城市也同样是一车难求。春节期间打车难原因很简单,一方面,人们出行需求急遽升高;另一方面,出租车司机包括网车司机,选择与家人团聚,车辆供应急遽减少,从而造成了春节打车难。为缓解春节期间出行服务供需矛盾,一些网车平台开启了加收“过节费”的策略。如首汽车、滴滴推出了“过节费”“春节服务费”,承诺全额给司机,平台分文不取。

  春节期间,很多服务行业都会加收“过节费”“服务费”,这是一种正常现象。毕竟春节期间,多数人在休息度假,少数人仍要“加班”,适当加收“过节费”,是对他们的必要补偿。从市场供给角度说,这是一种供不应求情况下的价格调节机制。但值得思考的是,加收“过节费”能否缓解春节打车难?提高司机的收入,是否非要消费者全部承担?

  对此,也有人表示质疑,认为加收“过节费”无异于趁火打劫,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尤其是“过节费”标准是由平台决定的,消费者并没有话语权。如果少数网约车司机动机不纯,将加收“过节费”当成借机谋取利益的手段,不仅会侵犯消费者的利益,还会破坏市场秩序。而且,按照劳动法规,春节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支付三倍或两倍加班工资。也就是说,提高服务者经济补偿,应来自服务者所属的企业,而不是全由消费者埋单。

  换言之,缓解春节期间打车难,不能止于加收“过节费”。应当看到,春节期间出行需求倍增,车平台收入也会比平时大幅增加。为激励司机加班、增加车辆供应,企业也应从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对司机进行补偿,而不是将成本全部转嫁到消费者的头上。对于政府来说,缓解春节期间打车难也是应尽之责,也应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如对车平台和出租车租给予一定补贴,减少消费者的负担,让“过节费”保持在合理区间。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还需强化监管,防止少数司机“过节费”等名义乱收费,损害消费者利益。

  节假日打车难,说到底还是出租车公司、网车平台与司机的利益分配问题。如何寻求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保证司机的积极性,显然不仅仅是加收“过节费”。当然,这需要政府部门、企业都有所作为,而遵循市场规律,理顺利益分配关系,更是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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