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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来打击不孝 这个方向没错

 2019/07/19/ 11:58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乔杉

用法律来打击不孝 这个方向没错

  乔杉

  一条与孝顺老人有关的消息引发关注。近日,陕西安康旬阳县发布通告,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整治忤逆不孝不良风气,全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根据《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将依法打击六种忤逆不孝的违法行为。(7月18日 澎湃新闻)

  相对于具体规定的六种情况,很多人关注的其实是“整治”这两个字。如果过去忤逆不孝更多停留于道德谴责层面的话,那么现在,显然不止于如此了。

  曾经看过一个问题:为什么现在没有忤逆不孝罪?众所周知,过去忤逆不孝是一个很重要的罪,杖打逆子的故事有很多。有人说,这是因为传统孝道,特别是三纲五常这一套,有封建的一面。在我看来,更重要的是围绕孝顺父母、和谐家庭关系,不少法律规定已经讲到了。正如旬阳县通告中提到的《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此都有涉及。

  虽然法有规定,但在习惯中,更多人还是把孝与不孝,把如何对待父母,当作一种私事家事。多数老人面对不孝子女,往往摇头叹气;实在过分,难以忍受,也是找姻亲长辈,找村组干部;退无可退,忍无可忍,才会想到用法律维护权益,但也更多停留在讨要生活费上。旬阳县讲的“打击”,则有主动出击的意思,这在以往还是很少见的。

  人籍由父母来到世界,因父母养育而成长,父母的生育养育之恩,是人类最深沉的情感之一。正如“没有天哪有地,没有地哪有家,没有家哪有你”所唱的。所以,如何对待父母,是人性最直接的表现。有些地方,把与父母关系作为评价干部道德的重要标尺,并非没有道理。

  客观地讲,同样谈孝,今时与过去已然大大不同。过去所讲的不孝,与物质匮乏有很大关系,而现在,存在生存之忧的老人,已然大大减少了。但也不必讳言,现在关于孝的问题依然存在,譬如旬阳通告中提到的,任老人居住在旧房危房中,对老人生活不管不顾,霸占老人“一折通”,不承担应有责任,对老人歧视、侮辱、打骂、伤害甚至虐待、遗弃等,依然有不同程度地存在。

  还要看到,现在很多年轻人,在上一代关爱中成长,把一切都当成理所应当,也有着相对独立的个性,在一些人心目中,可能都已经忘记“孝”怎么写了。至于“什么是孝敬父母”“为什么要孝敬父母”“什么才是孝敬父母”,这种“灵魂三问”,也演变成了“生之痛”。一个人的出生原点是父母,不管走多远,都不能忘记自己的父母。而家国也是一体的,这是孝的时代意义的一个重要体现。

  硬币是有两面的,孝的背面是不孝。诚然,忤逆并不是这个社会的主流,但这不是对其放任不管的理由。道德与法律从来都不是割裂的,而对于写进法律的道德内容,更应该通过法律来维护。同样,对于忤逆行为,有必要绳之以法,而且不是被动,在很多时候应该是主动的。很多父母基于对子女面子的考虑,因为担心子女受到惩罚,而不愿家丑外扬,只能“打掉牙往肚里咽”。但这不是继续受到伤害的理由,这也是打击忤逆不孝引发关注的重要原因。

  孝与不孝从来都不是私事家事。孝其实并不是什么美德,做到是应该的,做不到就应该受到惩罚。因此,姑且不论旬阳规定的六种忤逆不孝是否有商榷空间,不论其它地方是否可以和应该跟进,但通过法律来维护孝,这个方向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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