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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救援”是规范驴友探险的法律缰绳

 2019/05/09/ 17:47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汪昌莲

“有偿救援”是规范驴友探险的法律缰绳

  汪昌莲

  穿越无人区失联,徒步爱好者冯浩的同伴被迫报警求援。当地随后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搜索,所幸冯浩最终被安全找到。尽管此次三名友已经缴纳了罚款,一场针对擅闯禁区友的有偿搜救问题再次引起人们的讨论。记者搜索发现,针对友违规闯入禁区的新闻已经屡见不鲜,多地此前也出台过相应政策。对此,有专家认为应配套相关制度,避免负面风险。(5月9日《新京报》)

  近年来,驴友盲目探险事件时有发生,有的甚至为此付出了生命代价。2017年4月,31岁山东青岛女驴友荆茜茜,在凉山木里洛克路线上失联后不幸离世;同年5月,40名户外穿行者在穿越鳌太线时遭遇暴风雪被困,尽管多方力量参与紧急救援,但还是有3人遇难。这两条消息,曾引发多方关注。特别是,驴友一旦遇险,有关部门必须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救援,造成了公共资源极大的浪费。如此语境下,穿越羌塘无人区被救三驴友,分别被罚款5000元,是惩戒也是警示。

  友就是户外运动爱好者,而登山探险,是友常用的一种户外运动方式。这类活动可以拥抱自然,挑战自我,锻炼意志,提高野外生存能力,所以深受年轻人的喜爱。而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户外运动越来越受欢迎,友队伍日益壮大。但友运动中,多数带有探险性,属于极限和亚极限运动,存在很大的盲目性、挑战性、刺激性及危险性。

  因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友的,其对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以及体能、常识、技能等,均有较高的要求。但现实情况却是,一些探险团队是一群无体能、无常识、无技能的三无“愚友”;一旦发生迷路等险情,因为缺乏专业知识和生存技能,显得惊慌失措、束手无策。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救援,后果将不堪设想。可见,对于一些任性友,不能一救了之,还应给予必要的限制和惩戒。

  基于此,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旅游条例》,作出了让驴友自付救援费的规定。这一法规的出台当时就引发讨论。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王雷指出,在旅游法和旅游方面的相关地方性法规中,均确立了驴友探险遇险时,救援费用分担规则,有利于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可见,有偿救援,是规范探险的法律缰绳。换言之,立法对探险进行规范,从源头上避免的任性行为,为生命安全保驾护航,显得非常迫切。因此,各地不妨借鉴安徽省的做法,将探险写进地方旅游法规,规定探险组织者要提前备案,不备案的,对组织者和参与者均要处罚;擅自探险遇难者,责任自负;获救者除承担救援成本,还需接受处罚。这也是以立法形式,对社会提出警示:做存在一定风险,公众要谨慎为之;毕竟,安全第一,生命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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