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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华:公车潜伏能管住违章却纵容了违纪

 2010/08/03/ 08:43 来源:每日甘肃网

  针对少数公务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乱用警灯、乱鸣警笛、乱闯信号灯的交通违法现象,河南省公安厅在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决定自7月29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豫O号牌,所有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使用的豫O号牌,全部采用自编自选方式更换为民用号牌,转籍至各省辖市车辆管理所8月2日(人民日报)。

  确实,党政机关的公务车,有O字号牌照,就是一种身份,无论走到哪里都会享受到不一般的待遇,乱用警灯、乱鸣警笛、乱闯信号灯或许只是“家常便饭”,开霸王车,拒交过路过桥费也时常见诸报端,有时交警就是抓住了违章,但见“身份”特殊,不知道是何方神圣,弄不好就有可能冲撞了某位“大人物”,不仅不敢处罚,既是处罚了,人家还不一定配合,清落一肚子气,有时不得不睁只眼闭只眼。如此取消公车的O牌号,外在身份没有了,一些特殊待遇也自然就不那么灵了,对交警部门的管理显然会带来很多方便。

  但是,此举似乎能管住违章,公车私用却比以前更方便了,往日开公家车接送孩子,出入一些不该去的地方,双休日下乡去钓个鱼休个闲,因为其公车的牌号亮在那,官员们不得不有所顾忌,要是被上级领导或是好事的人抓住,难免会生出许多麻烦,山东济南一位网友,每天用相机专拍公车私用,被人称为“专拍哥”,竟然让他拍了5000多张公车私用的现场,他一逮一个准的依据不外乎就是看“鲁0”的牌照,现在要是让他去河南“专拍”,恐怕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相比公车的违章,公车私用的违纪更让人痛恨,“三公”消费顽疾之一就是公车私用,每年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可以说难以统计,公车私用也是国家开展专项治理项目之一,而举报公车私用的违纪行为,主要来源于人民群众,能否分辨出公车私用,主要就是看车的牌照,公车取消了“豫O”号牌,自然就和社会车辆没什么区别,交警管理是方便了,公车私用会更方便,让公车潜伏在社会车辆之中,人们就是火眼金睛恐怕也难以分辨出来。

其实,地方政府出台规定顾此失彼现象已经屡见不鲜,部门与部门之间各取方便出台一些对自己有权有利的规定,合作是依靠上级协调,除此之外就是各自为政,甚至出现文件打架,写到此,笔者不得不拽出两天前河南媒体报道的另一则新闻,提起郑州拥堵,不得不提到郑州的挖沟,很多市民都一肚子火,“拉链”刚刚拉上,没过几天就又开挖,前面的沟才填住,后面的道路又挖开了。于是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四川作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草案)》,再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配套建设地下“公共管沟”,已经建成地下公共管沟的道路,不得擅自开挖铺设管线。其实,在这之前从国家的《道路安全法》到郑州两部地方法规,都对“道路挖沟”有明确规定,并不是无法可依,前三部法律法规都没有管住,出台第四部就一定有效?道路挖沟不是老百姓的田间地头,自己爱咋挖咋挖,没有相关部门的批准,没有利益的驱使,谁愿意“擅自”?不管住权力滥用,再多的规定也还是一纸空文。

  河南公安厅在全省取消党政机关公车的豫O号牌,任然是一套指标不治本的消极措施,取消了O牌,取消不了公车的真正特权,有特权在无论挂什么牌照,也挡不住公车的交通违法,相反还会增加了公车私用违纪的隐蔽性,从某方面讲,是助长了公车私用,因此取消公车豫O牌号不仅是顾此失彼更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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