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广江
古有花木兰女扮男装替父从军,今有大学生找人“男扮女装替考”。
据扬子晚报报道,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帖称,位于湖北武汉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某场考试中一男子着女装替考,引发网友热议。
6月25日晚,该校教务部发布通报称,在6月24日进行的《高级会计学》考试过程中,会计学院学生李某扬有违纪舞弊行为:委托他人代为考试。根据相关规定,拟决定给予李某扬开除学籍处分。代考人为李某扬从网络平台结识,事发后逃离现场,其身份在调查核实中。
穿上女装,戴上假发和口罩,就想瞒天过海,这种匪夷所思的操作,究竟是过于大胆还是无知无畏?有网友调侃,即使决定铤而走险、找人替考,好歹也得找个同性,岂能从网上找人“男扮女装”?据网友爆料,这位替考者当场就被监考老师识破。
考试作弊不是小事,轻则染上污点,重则毁掉前途。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就属于考试作弊中“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学生考试违纪舞弊处理办法(修订)》也明确规定,无论代替他人考试还是托他人代为考试,均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此外,若是在高考、公务员考试等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作弊,则将面临刑事处罚,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国现代会计之父”潘序伦曾言道:“立信,乃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会计学院学生在《高级会计学》考试过程中,从网上找人“男扮女装替考”,颇具讽刺意味。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顾后果,这样的学生即使走上工作岗位,恐怕也难有真正的作为。
一段时期以来,高校大学生作弊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部分学生对于作弊行为见怪不怪,不以为耻。近年来,不少高校逐渐加大了对考试作弊行为的惩处力度,风气有所好转,但作弊现象依旧不同程度地存在。
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这两天,该校教务部一口气发布了6份期末考试违纪舞弊情况通报,除“男扮女装替考”外,另有5人在考试过程中夹带小抄,都将受到记过处分。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记过处分等材料,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这就成了学生难以洗去的人生污点。
无论是“男扮女装替考”,还是夹带小抄,背后都是投机取巧、不劳而获的心态作祟,受到相应处分也是咎由自取。事实上,高校的期末考试一般不会太难,只要平时学习态度端正,过关并非难事,何必铤而走险、践踏诚信?
总之,“男扮女装替考”的荒唐闹剧,再次为那些平时不努力、考试抱佛脚的学子敲响警钟。此外,决不能让替考者跑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代替他人考试同样践踏了底线,理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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