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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编造酒驾逃逸”被拘,艺人该好好补补法律这堂课

 2025/02/14/ 17:04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关育兵

  □ 关育兵

  2月13日,浙江东阳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女演员崔某某自曝无证酒驾肇事逃逸”事件经全面调查,证实为不实信息。

  这位崔某某,正是在《甄嬛传》中饰演余莺儿(余答应)的崔漫莉。此前,她在网络平台直播时为博眼球、吸粉,竟编造自己在横店拍戏时无证酒驾肇事逃逸的谎言。如今,谎言被戳破,崔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

  从崔漫莉开口编造谎言的那一刻起,这样的结局便已注定。此前,就有律师基于专业法律知识分析,认定无论这一事件真假,崔漫莉都难逃法律制裁。

  从法律层面深入剖析,若崔漫莉真的酒驾肇事逃逸,那无疑严重触犯刑法。酒驾行为本身就如同在公共安全的雷区边缘试探,而肇事逃逸更是错上加错,对社会秩序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危害。刑法中关于交通肇事罪及危险驾驶罪等相关条款,明确且严厉地规制此类行为。一旦查证属实,行为人必将面临刑事指控,承担相应刑罚,这是法律对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坚决惩处。

  退一步讲,正如调查结果所示,若酒驾肇事逃逸只是她编造的谎言,同样触犯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属于违法行为。崔漫莉在网络直播这一公开场合,编造极易引发公众恐慌的虚假信息,主观上故意为之,客观上造成了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扰乱了公共秩序,完全符合该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受到治安处罚自是情理之中。

  这一结果,不仅彰显了法律的严谨性和全面性,也凸显出演员群体学习法律知识的紧迫性。

  不难推测,崔漫莉或许天真地以为,编造这样的虚假信息既能吸引粉丝关注,又不会引发与他人的直接冲突,即便引起警方注意,也能凭借“只是说说而已”的托词蒙混过关。然而,她却忽视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一句信口开河都可能触犯法律红线。

  娱乐圈中,因法律意识淡薄而“翻车”的案例屡见不鲜,不仅让艺人自身陷入危机,更会对整个娱乐圈的健康发展造成冲击。

  演员,作为大众文化传播的关键角色,其形象和行为极易成为粉丝模仿和追随的对象。若演员缺乏法律素养,肆意践踏法律底线,这种不良示范可能会让粉丝,特别是青少年粉丝,对法律的严肃性产生错误认知。因此,演员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关乎自身事业的长远发展,更是对社会应尽的责任。

  “编造酒驾逃逸”被拘,这不仅是崔漫莉个人的教训,更应成为整个演员群体的警钟。只有补上法律这堂课,演员们才能在艺术道路上稳健前行,为社会传递积极正能量,赢得观众真正的尊重与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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