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铎印
近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化电子烟涉毒涉违禁物质打击整治工作,为加强部门协作,系统解决“上头电子烟”问题提供有力支撑。(1月9日《劳动午报》)
“上头电子烟”是指勾兑依托咪酯、合成大麻素等毒品的非法电子烟,吸食后很让人“上头”,主要表现为眩晕、手脚抽搐、昏厥摔倒等状态。依托咪酯是麻醉类处方药品。当前,添加依托咪酯、合成大麻素等新型毒品及替代物质的“上头电子烟”在青少年群体滥用加剧,呈快速蔓延态势,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身心健康。
近年来,随着电子烟在青年群体中的兴起、流行,不法分子抓住年轻人好奇、追求刺激的心理状态,给毒品披上电子烟的伪装,以“合法上头”“不成瘾”“时尚潮流”为噱头,向毒品防范意识不强的群体进行兜售。“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吸食、销售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涉嫌吸毒和贩卖毒品。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依托咪酯已经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相比起传统毒品,“上头电子烟”更具隐蔽性和迷惑性,而且成瘾性更强、危害性更大,一旦沾染成瘾,将对人体造成不可逆的损伤,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导致猝死。
给“上头电子烟”套牢法治“笼头”。各地各级公安、司法机关和烟草、药品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执法联动,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重点对非法生产经营电子烟、非法生产涉毒电子烟窝点进行溯源打击,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电子烟违法犯罪,重拳打击非法制造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及替代物质违法犯罪,坚决整治电子烟涉毒涉违禁物质乱象。对快递等行业要实现查、堵、截、控多种措施共同发力,堵住“上头电子烟”的销售通道,严密防范、有力遏制“上头电子烟”在青少年群体中滥用蔓延,斩断罪恶的利益链条。
加强新型毒品的反毒宣传。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新型毒品的认识,在青少年群体中开展“上头电子烟”危害和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提升青少年防毒、禁毒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上头电子烟”中添加的毒品替代物质预警监测,利用大数据对网络交易新型毒品的行为进行监测和分析,采用技术手段对新型毒品的制作、运输、贩卖进行全链条打击,对伪装成电子烟的新型毒品予以精准辨别、有力打击,提升打击“上头电子烟”及新型毒品犯罪能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清新的社会环境。
对披着电子烟外衣的“糖衣炮弹”说“不”。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要保持清醒头脑,擦亮双眼,辨别新型毒品,远离一切类型毒品,防止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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