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刚
近日,“百雀羚化妆品涉嫌添加禁用原料”在社交媒体引热议。11月20日,百雀羚发布情况说明,否认违法添加禁用原料,称关于百雀羚“违法添加禁用原料”的争议,主要涉及的“禁用原料”是百雀羚曾在2021年生产的“水净透精华洁面乳”产品成分中添加“圆叶牵牛提取物”,早已对配方进行调整,不存在违法添加禁用原料行为。(11月20日中新经纬)
一份网上流传的《举报答复书》,把百雀羚化妆品推上了风口浪尖。面对不利舆情,百雀羚紧急发布情况说明,否认存在违法添加禁用原料行为。这可以说是不少企业应对危机的公关方式,但对于百雀羚这次危机而言,这种做法则显得有些操之过急,未必就是明智之举。
消费者对产品有质疑,可以投诉,可以举报,这是其合法权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后,可以采取调解的方式调解或者根据线索立案调查,这也是职责所在。对于被举报企业而言,一旦被立案调查,企业当然可以自证清白,但这种方式很可能说服力不够,倒不如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由权威部门给出一个客观公正的结论。
客观而言,百雀羚的情况说明内容过于粗糙,而且不够严谨。一方面,《举报答复书》只是提到了百雀羚的产品涉嫌添加禁用原料,但并未指出是哪种具体产品和具体的原料。而百雀羚则非常明确地将禁用原料定位于“圆叶牵牛提取物”,产品定位于2021年生产的“水净透精华洁面乳”产品。这种对号入座的信息是从何而来?难免让人怀疑。另一方面,百雀羚用其他举报案件的结论来证明本次举报没有问题不符合逻辑。不同的消费者,不同的时间段,举报的产品都可能不同,怎么能够类推得出没有问题的结论?
举报信息一般都是保密信息,被举报人一般也不可能提前知晓。《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办理情况等泄露给被举报人或者与办理举报工作无关的人员。因此,如果百雀羚情况说明的信息属实,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是谁提前走漏了消息?
对于举报人而言,这种在网上晒《举报答复书》的行为同样欠缺考虑。《举报答复书》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于举报人所举报事项的答复,目的是对被举报人履行告知义务。从这份《举报答复书》的内容看,该举报才刚刚立案,还需要深入调查才能得出一个最终的结论。在这种情况未明的情况下,举报人擅自泄露相关信息不但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而且会干扰监管部门的客观调查。
化妆品违法添加禁用原料是行业大忌,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不但品牌形象一落千丈,企业经营也会陷入困境,可谓得不偿失。近年来,随着国潮风的兴起,百雀羚等知名老品牌再次走红,成为了消费者眼中的“国货之光”。但与此同时,不少“老字号”也开始迷失于市场的火热,而忽视了产品的质量和品牌的维护。“老字号”也好,“国货之光”也罢,都需要有过硬的产品才行。正所谓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对于百雀羚而言,不妨静下心来,等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出一个客观公正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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