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纯银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聚焦破除公共数据流通使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效率和公平,从扩大资源供给、规范授权运营、鼓励应用创新等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10月29日《经济日报》)
数据是事实或观察的结果,是对客观事物的逻辑归纳,是用于表示客观事物的未经加工的原始素材,被称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在数字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公共数据资源作为大数据时代的重要生产要素、战略资源和公共财富,在当今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公共数据具有体量大、质量好、带动作用强等特点,不仅蕴含着巨大经济价值,也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日前在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全国总决赛上,获城市治理赛道应用实践奖的“基于12345数据融合价值挖掘赋能基层治理”项目,就是围绕城市治理的难点问题,探索出以数据为基础的“五个一”协同治理机制,开展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并取得较好成效。
为更多更好释放公共数据价值,上述《意见》特别强调要繁荣数据产业发展生态,支持更多数据技术创新应用,在起步期通过开放公共数据应用场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示范引领,为产业早期发展提供帮扶。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安全和信息保护是业界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为此,《意见》重申了应当保密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禁止运营机构未经授权超范围使用数据。这就需要职能部门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监管责任机制,同时,还要增强技术和数据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能力,打造可信的数据开发利用环境,通过隐私计算、数据空间等技术促进数据可信流通。也就是说,唯有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深化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才能赋能新质生产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造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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