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忠德
“绝大多数裙子都被穿过了,打开包装后一股难闻的异味扑鼻而来,完全无法再次销售,只能报废。”近日,面对400多件被退回的裙子,浙江金华的网店老板姚先生心痛不已。姚先生查看退货订单后发现,这些订单为集体退货,他直接损失近8000元,还导致网店退货率飙升。(7月16日《法治日报》)
事实上,此类事件并非孤例。网店老板姚先生的遭遇不仅触动了电商商家的敏感神经,也引发了社会对于“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下诚信交易的广泛热议。“七天无理由退货”本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旨在保障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权益。然而,随着电商行业的迅猛发展,这一规则却被部分消费者滥用,利用“薅羊毛”的心态肆意退货,导致商家面临巨大损失。这种现象的背后,折射出电商退货率的双面镜效应:既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体现,也是市场诚信交易的挑战。
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不仅对商家造成巨大损失,也损害了整个市场环境。商家面临退货率高企的困境,不仅影响店铺权重和排名,更可能因被误解为“质量差”而影响品牌形象。而消费者也并非完全受益者,一方面,他们可能会购买到被滥用退货权退回的商品,造成经济损失;另一方面,滥用退货权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导致市场失去公平性。
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消费者无理由退货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无理由退货规则损害经营者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一规定为规范退货权提供了法律支持,有利于遏制滥用退货权的现象,维护市场秩序。因此,相关部门需要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加强对滥用退货权行为的监管和打击。
对于电商平台而言,应加强对退货商品的审核和把关,对于明显被使用过或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应拒绝退货并告知消费者。商家应当提升自身的商品品质和服务水平,增强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信任度,对于符合退货条件的商品,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对于不符合退货条件的商品,应当给予消费者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当然,消费者也应当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价值观,遵循市场交易规则和诚信原则,不滥用退货权损害商家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但不应被滥用。应通过法律规制、加强监管、提升技术等多种手段,规范退货权的使用,维护公平、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呼吁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倡导诚信消费,提升市场素质,共同推动电商市场的繁荣发展。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4年07月16日【丝路话语】斩断助贷骗局背后的利益链任务艰巨
- 2024年07月16日【丝路话语】孩子“学习困难”需要“对症下药”
- 2024年07月16日【丝路话语】“未到午休集体离岗”,严肃问责一个不能少
- 2024年07月15日【丝路话语】别让“天价殡葬费”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