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贺成
“实际重量3.1公斤,计费重量4公斤,这也太不合理了!”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消费者张女士对记者表示,她最近通过某快递公司寄东西时遭遇快递续重“向上取整”的情况。该快递公司首重标准为1公斤,超出后,续重标准为不足1公斤的按1公斤计费。(6月6日《工人日报》)
一直以来,快递行业都有首重和续重的概念。首重是指最低的计费重量,一般快递公司的首重都是1公斤。续重则是指超过首重的部分,不过对于续重的计费方式,不同快递公司的规定则明显不同。
从媒体记者的调查情况看,中国邮政续重以0.5公斤为计重单位;京东快递续重计费方式为:不足0.5公斤的按照0.5公斤计算;顺丰速运10公斤以下续重以0.1公斤为计重单位,10公斤~100公斤续重以0.5公斤为计重单位,100公斤及以上四舍五入取整数。此外,也有多家快递公司的续重计费方式为:不足1公斤的按照1公斤计费。
快递行业都有首重和续重的概念可以理解,不同快递公司的规定则明显不同也不足为怪,但一些快递公司藏着掖着,让人在页面没有找到相关信息,而需要咨询人工客服才了解到续重计费标准,这就有些让人费解了。毕竟,快递行业是一个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行业,其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利益和满意度。因此,快递行业应该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对此,有业内人士建议,不足1公斤按1公斤续重收费不合理,可改为以0.5公斤作为续重单位,这样既符合人们“论斤”的习惯,也更加公平合理。该快递公司首重标准为1公斤,超出后续重标准不足1公斤的按1公斤计费,如此“向上取整”有悖公平合理原则。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该办法第二十六条还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在快递运单上如实标注快件重量。邮政法第七十四条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未按照规定向用户明示其业务资费标准,或者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的规定处罚。
该快递公司没有在消费者寄件时明示续重的计费方式,也没有在快递运单上如实标注快件重量,而是按照计费重量4公斤进行标注,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但是,一直以来一些行业占据垄断地位,潜规则不少,霸王条款也很多。要让这种有悖公平合理原则的“向上取整”快递续重乱象销声匿迹,还得相关职能部门着眼大局主动出击,有针对性地做更多更细更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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