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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驴友野外“打卡探险”应有敬畏之心

 2024/06/06/ 11:12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史洪举

  □ 史洪举

  台州相关部门通报,6月2日11时51分接到报警求助,有2名驴友在浙江台州黄岩区屿头乡石人峡野外溪流落水失联。接警后,黄岩区开展全力搜救,因搜救区域自然环境复杂,地势陡峭,水流湍急,给救援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两名在野外落水的驴友被找到,经确认无生命体征。此前一些网友发布攻略,将该址塑造为“徒步打卡点”。当地人士称,石人峡是烂尾荒废的景区,从未正式建成开放。(6月4日澎湃新闻)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驴友形式的户外探险成为部分人的爱好。但近年来,超出景区游览线路进行探险,甚至到野景区探险并导致发生危险的事件屡屡出现,给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而且,发生危险后,由于遇险者所处地理位置不明确,通信不畅,增加了救援难度和救援成本。这2名驴友遇难事件,再次敲响了警钟,即野外探险时,既要心存敬畏自然之心,也要心存敬畏规则之心。

  现实生活中,部分驴友将发掘“野景区”当成了一种乐趣,刻意追求惊险刺激,甚至越是危险的景区越能激发其探险心理。尤其在夏季,不少游客热衷于寻找“小众避暑地”,呼朋唤友,带上避暑装备去露营戏水。

  然而,一些驴友虽然热衷探险,却并不具备太多的专业避险经验和自救经验,或者缺少相关的探险装备,全凭勇气来探险,这导致了极易发生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

  对此,需要普及的常识是,作为驴友探险虽然是某个人组织或者团队多人自愿“组团”的民间活动,不像正规的旅游和探险那样,但这不代表组织者和参加者没有丝毫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团体活动的组织者,如果明知“野景区”风险较高,依然组织驴友前往探险,或者在驴友发生危险时怠于履行救助义务,将面临着民事赔偿责任。而作为成年人,对于这种自知风险的探险活动,对自身遭遇的损失也要承担大部分责任。同时,一并参与的驴友,如果在他人遇险时能救助而不救助的话,可能也得承担一定责任。

  当前,很多“野景区”成了网红打卡地,在一些地图App或者旅游APP被标记成了景区,并被短视频平台轮番推荐。这种推荐引流行为,让一些游客忽视了风险,将原始、粗粝的“野生”环境当作了追求惊险刺激的噱头,甚至显眼的风险警示标志也成了魅惑的一部分。

  “野景区”虽美,但安全第一的原则绝不能成为耳旁风。热衷野外探险的驴友,理当敬畏大自然,敬畏生命,敬畏规则,不要为了一时的惊险刺激而将自己的生命置于危险境地。网络平台也要尽到社会责任,不要为了流量而沦为帮凶,刻意推荐、引流、标记缺乏防护措施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野景区”,应尽到必要的把关审核义务,屏蔽、下架推荐存在安全隐患的“野景区”的帖子、视频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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