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案件,该案为内容创作平台稿酬提现所引发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本案中,林某在某平台开通自媒体账号,并通过运营产生收益281.9元,累计提现216.89元。但当林某再次提现时,网站却提示“余额大于等于100元,可申请提现”,致使林某账户中的65.01元余额一直未能提现。林某为此提起维权诉讼,法院判决认定,平台“余额大于等于100元才可申请提现”的条款限制了作者自由支配个人财产的权利,应属无效。
在自媒体创作领域,作者在内容创作平台开通自媒体账号提现稿酬已成惯例,然而,不少平台设置了“小额不得提现”门槛。在上述这起案例中,法院判决“小额不得提现”的条款构成侵权,亮明了司法对平台擅自给作者提现稿酬设置门槛的“零容忍”态度。这一判决,为平台设置提现门槛划出了法律边界,对依法遏制稿酬提现霸王条款,维护自媒体创作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这一判决结果也提醒互联网平台方在制定规则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充分尊重用户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和谐的互联网生态环境。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建议互联网平台方在制定规则时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加强与用户、行业协会、政府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平台方应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决策透明度,确保规则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政府监管部门也应当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为平台和用户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指引。(文字:郭林玉/漫画:滕嘉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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