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忠德
“900公里高速,没找到一个能用的母婴室。”前不久,因家中有急事,家住天津市河东区的张先生开车,带老婆和3个月大的儿子赶回河南南阳老家。令他没想到的是,车开上高速路后的8个多小时,他们一家会因为找不到母婴室而接近崩溃。记者近日走访多地公共场所,发现目前普遍存在母婴室设置不足、母婴室内设施不齐全等问题,母婴室被不合理使用、占用的情况亦频繁发生。(11月23日《法治日报》)
母婴室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哺乳期妇女和婴儿提供了一个私密、安全、舒适的哺乳和换尿布的空间,是保障婴幼儿健康和母亲尊严的必要条件。可以说,在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对于父母带婴幼儿出行意义重大。对此,2021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80%以上。根据该计划,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疗机构、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建立服务功能适宜的独立母婴室,配备基本设施。然而,现实是,各地当前绝大多数公共场所仍没有母婴室,而设母婴室的地方,有的里面设施简陋,有的被占用……母婴室的稀缺性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从政策落实角度看,完善母婴室设置是创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内在要求,完善的母婴室设置,能够提高有孩家庭的便利,在实质上给予携婴群体人文关怀和尊重,提升携婴出行群体的出行体验,助推“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形成。一些商场和地铁站认为,母婴室占用的空间较大,对商业效益造成影响;一些医院则认为,母婴室建设成本较高,且使用频率不高,因此没有设立。这些想法都是短视的,忽略了母婴室对于哺乳期妇女和婴儿的重要性,公共场所应该尽可能地为哺乳期妇女和婴儿提供方便。
从法律法规制度角度看,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了公共场所应当设立母婴室,但是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监管机制,导致很多公共场所没有认真执行。一些公共场所没有设立母婴室,也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罚。因此,应该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保障母婴室建设的实施。
应重视母婴室的标准化建设。目前,母婴室的建设没有形成一套统一的标准,导致建设质量和使用效果参差不齐。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建设和管理标准,确保母婴室的设施和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母婴室的管理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公共场所应当加强对母婴室的管理,定期进行卫生清洁、设备检修等工作,确保母婴室的卫生、安全和舒适。同时,应当加强对母婴室的使用管理,避免被占用、破坏等情况的发生,保证母婴室的正常使用。
让母婴室不再是“稀缺资源”,需要公共场所配置、标准化建设、法律制度、管理等多方面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公共服务设施的人性化,为哺乳期妇女和婴儿提供良好的哺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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