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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对伪造健康证乱象不该束手无策

 2023/07/13/ 21:22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史洪举

  □ 史洪举

  2023年5月下旬,记者走访合肥、郑州、济南、北京等地调查发现,健康证,在发证、使用和监管环节,均存在着“盲区”,有医院不体检直接收钱发证;外卖平台、餐饮企业等用人单位默许甚至配合从业者造假;体检备案信息未联网导致监管部门难以核查。记者在上述多地调查时,都成功在未体检情况下拿到“健康证”,其中包括制假人员办理的假证,也包括一些医院出具的真证。有办假制假人员打包票“执法人员都查不出来真假,更别提餐馆和外卖平台等用人单位。”(7月12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凡是涉及到食品及其他可能与消费者人身健康密切相关的行业,人们均非常关注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尤其是相关从业人员是否患有传染性疾病。这既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关键措施,也是提升人们对公共行业信心的关键所在。而相应行业的伪造健康证乱象,显然是对不特定公众的极不负责任,理当从严治理,更应充分利用现行技术手段提高防伪门槛。

  根据《食品安全法》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与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这是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状况,预防传染性疾病,保护消费者切身利益所不可突破的底线和红线。

  但让人遗憾又担忧的是,现实中存在从业者未经体检而使用假健康证上岗的情况,甚至有用人单位默许或帮助员工,通过中介办理假健康证的现象。更为奇葩又令人吃惊的是,一些正规医疗机构在收取费用后未经真正的体检程序便出具看似真实的假健康证。毫不客气地说,这一乱象的存在,轻则是对公共卫生的不负责任,重则刻意放纵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扩散,是“谋害”不特定多数公众的身体健康。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在每个人都可能外出就餐的背景下,公众的身体健康不容忽视,小小的健康证事关公众切身利益。在相关罚则非常明确的情况下,有关部门不该消极无为,而应积极作为,严肃查处伪造健康证链条上的每一个作恶者。

  长远来看,是该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提高健康证防伪手段了。如要求医疗机构、疾控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将经过体检合格的人员信息实时共享至市场监管部门,便于其查询健康证真伪和有效期限,避免出现连“执法人员都查不出真假”的尴尬。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平台进行信息共享,或者在健康证上增设二维码防伪识别功能以便核查。进而做到源头治理,切实挤压虚假健康证的生存空间,维护公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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