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近日,北京消费者李先生向媒体爆料称,自己最近购买了一件外套,下单时页面上明明标注的是羽绒服,但收到后却发现衣服的材质,竟是100%聚酯纤维……品牌方梦田服装(上海)有限公司回应称,工作人员把信息写错了,愿退货退款并三倍赔偿。(10月27日《潇湘晨报》)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网上零售额9.59万亿元,同比增长4%。我国网络零售市场总体呈增长态势。但在网络零售欣欣向荣的背后,部分商家表现令人感到遗憾,比如网上宣称“羽绒服”实际没有羽绒的这个商家,即便向消费者作出了三倍赔偿,仍让人无法原谅。
原因是,该行为究竟是工作人员疏忽还是商家故意为之,让人怀疑。一方面,商家一般都有严格的商品信息发布程序以确保信息无误,不应该犯这种低级错误;另一方面,该商家客服在与消费者沟通时辩解称,“页面上没有标注使用纯羽(绒)”、聚酯纤维“具有羽绒的特点”。
这种辩解之词,既可以理解为事发后为减轻责任或者逃避责任的一种说法,也可以理解为该商家本来就把100%聚酯纤维的服装视为“羽绒服”进行网售。另外,由于涉事服装与羽绒服外形相似,不排除故意冒充羽绒服。假如真相是后两种情况,那么,该企业行为就比较恶劣。
何谓羽绒服?我国有相关标准,根据今年4月1日发布的《羽绒服装》新国标GB/T 14272-2021,“以羽绒为填充物生产的服装”才算羽绒服,可见该商家客服的狡辩毫无说服力。该商家把没有羽绒的服装标注为羽绒服、客服人员毫无依据地狡辩等行为,均令人感到失望。
真正对消费者负责的商家,既不会标错商品信息误导消费者,更不会故意把没有羽绒的服装当羽绒服卖。凡是对消费者不负责的商家,既要受到市场惩罚,也要受到行政处罚。而上述企业只做到退货退款并三倍赔偿,并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是否被消费者用脚投票也要观察。
首先,该商家把没有羽绒的服装标注为“羽绒服”,涉嫌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规定,有关部门应该依据该法律第五十五条规定进行处罚。其次,羽绒服里没有羽绒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也要依据法律处罚。而目前将作出的三倍赔偿只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只有对这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依法严惩,才能使其长记性,通过严格的信息发布程序防范问题再现。只有商家尽责,消费者才没有发现“羽绒服里没有羽绒”的机会。另外,从网络平台到监管者各尽其责,才能防范类似行为坑害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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