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1月13日,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告,即日起西安高新医院、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停业整顿3个月,期满整改合格后重新开诊。此前,西安高新医院发生了一起孕妇流产事件,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发生了一起心绞痛患者被拒诊事件。(1月13日《北京青年报》)
西安孕妇流产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1月5日,经陕西省、西安市卫健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认定该事件是一起责任事故,相关责任人随即被停职或免职。但此前只罚责任人未罚医院。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发生拒诊事件后,责任人与医院此前均没有受到处罚。
此次发布通告,要求上述两家医院分别停业整顿3个月,给予警告、全市通报批评等,并责成两家医院对相关负责人停职、免职。即涉事医院与责任人均受到处罚。
停业整顿带来的损失,是涉事医院应付出的代价。从道理上来说,医院问题给患者造成了重大损失。西安高新医院未及时救治,导致孕妇在医院门口等2小时后胎儿流产。拒诊事件中,因医院不接诊,患者最终抢救无效离世。给患者造成重大损失,医院就要付出相应代价。
从法理角度而言,上述两家医院明显违规。针对疫情期孕产妇救治问题,2020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明确要求,来保障孕产妇获得救治,但西安高新医院却未按要求做,显然违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但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以中风险地区为由不接诊心绞痛患者,违规。
虽然官方通告中没有给出责令涉事医院停业整顿的法规依据,但也是依法作出的处罚决定。而且,“停业整顿”只是涉事医院付出的代价之一。此前,责令西安高新医院做好患者术后康复治疗、安抚补偿等工作,也是代价之一。因流产事件与拒诊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即使期满整改合格后重新开诊,患者也未必上门。此外,事件还造成了母公司股票跌停。
也就是说,涉事医院将付出停业整顿、形象受损、患者减少、经济补偿、股价缩水等多种代价,有果必有因,这都是其应该承受的损失。只有付出这样的代价,涉事医院才能汲取深刻教训,对其他医院才能发出更有效警示,医疗行业才有望恢复到救死扶伤的正常状态。
作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与救治患者应当科学兼顾,始终严格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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