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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对违规转租转借保障房要“联合惩戒”

 2021/12/23/ 23:26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冯海宁

  冯海宁

  “我爱我家”因违规代理出租保障性住房被处罚,“巴乐兔”平台违规出租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被查,银川市住建局终止出租公租房承租人的保障资格……近期,多起保障房违规转租转借行为遭查处。(12月23日《经济参考报》)

  顾名思义,保障房是为住房困难人群提供的具有社会保障属性的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安置房、公租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等,都属于保障房。按说,保障房应该由符合相关条件的人群来居住,相关政策法规也明确禁止保障房转租转借,但实际情况是,此前经济适用房被违规出租的案例就不少,如今又出现多起公租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因违规转租转借被查处的案例。这说明一部分保障房“保”错了对象。

  对于违规转租转借保障房的行为,首先必须从分配环节查起,即有关方面是否把保障房分给了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说不需要保障房的家庭,这类家庭得到保障房之后,通过违规转租转借等方式去获利。如果是符合规定条件、迫切需要保障房的家庭,显然不会违规转租转借,因为自己没有地方可住,而且被发现后会失去保障资格。

  一方面,要排查保障房申请人在当初申请保障房时,是否隐瞒家庭真实情况以虚假证明材料获得申请资格;另一方面,调查相关保障房的具体分配部门是否严格规范操作,有没有徇私枉法等问题。对于通过违规手段获得保障房,并违规转租转借保障房的家庭或个人,应当实施“联合惩戒”,除了依法责令补缴违规所得租金、处以罚款外,还应列入黑名单,在其他保障方面给予适当惩戒,因为其失信于社会保障。

  对于违规出租保障房的“二房东”,也应该实施“联合惩戒”。比如北京海淀区房管局对上述“我爱我家”的处罚是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罚款3万元,尤其是取消网签资格具有惩戒效果,值得其他地方借鉴。

  此外,还要以现实问题为导向,全面系统完善监管体系。违规转租转借保障房基本发生在居民小区,这就需要基层民警、住房保障、街道房管部门、小区物业等多方相互配合。同时,也应该鼓励小区居民举报违规转租转借保障房的情况,对举报者既要保护又要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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