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治国
近日,国家铁路局关于《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称,铁路客票儿童票拟由身高划分改为以年龄划分,实行车票实名制,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购买全价票。
“儿童票”是一种社会福利,只要是儿童均有权享受。但如何区别呢,按照以往,唯身高论,画“线”定价,于高个子的儿童而言,显然是有失公平、不合理的。在现实中,我们也不应忽略,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大多数孩子营养状况良好,根据最新的《儿童身高体重标准表》,我国7岁、12岁儿童身高的中位数均已超过1.2米、1.5米。基于此,今天的儿童票,理应与时俱进,适时适度修改,以适应现阶段我国儿童生长发育情况。
如今,“铁路客票儿童票拟由身高划分改为以年龄划分”,即儿童票按年龄论,无论高矮,只要是0—14岁年龄阶段的儿童都可以享受到相应年龄阶段的乘车优惠政策。这一优惠政策的调整,让儿童优惠购票回归了本质,也让那些个子长得快长得高的儿童能享受到本该享受的福利,既符合现实需求也与民生期许同向,将为不少家庭符合年龄阶段规定的儿童带来切实的出行优惠。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次征求意见稿当中,特别区分了实行车票实名制和未实行实名制的儿童,未实行实名制的,身高达到1.2米且不足1.5米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身高达到1.5米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这不失为一种科学灵活的举措,彰显着以人为本的关怀。
“铁路客票儿童票拟由身高划分改为以年龄划分”,这一政策看似事小,实则是重视民生福祉的大事,是以切实的举措让社会福利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到更多儿童,这是时代进步的体现。从这个角度来看,这种造福于民的改良版儿童优惠政策,我们没有理由不赞同并推动这一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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