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全
近日,佛山广台高速43公里200米处一岔道口“天量”罚单引发热议,有车友查询交通违法时发现62万余人在此处违章。4月12日深夜,广东佛山交警通报称,该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于2020年3月18日启用,截至今年4月1日,其累计抓拍交通违法行为184373宗。通报同时称,该路段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确实不完善,公安机关已会同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对该路段标志标线集中进行优化改进。(4月13日《北京青年报》)
面对汹涌舆情,当地交管部门及时对“天量”罚单问题进行核查并予以回应,无疑值得肯定。但不论是网友反映的62万余人次违章,还是经核查只有18万余宗违章行为,都足以证明,该路段“天量”交通违法行为的确存在。
众所周知,设置交通标识的目的是合理引导车辆,确保行车安全。在相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路段多设置交通标识,并通过“电子警察”全天候监控,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无不妥。但广东佛山这段高速路上的交通标识,却在“电子警察”的协助下,不折不扣地沦为了“天量罚款”的工具,显然不合适。
从报道看,佛山这段高速路上的交通标识明显设计不合理,驾驶人无论怎么小心翼翼,都难逃违章的命运。这种让驾驶人浑然不觉中就掉进“违章”陷阱的交通标识,已背离了设置交通标识的初衷。其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在真相还不清楚前不能妄加揣测,但相关部门应给公众一份令人信服的调查结果。
“电子警察”沦为“天量罚款”的工具,折射出交管部门善意执法理念的缺失。虽然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有必要重罚,但交通执法的根本目的,在于让违法者接受惩罚后受到教育,而不是罚款。
交管部门在亡羊补牢的同时,还应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在科学合理设置交通标识和善意执法方面下足功夫,避免类似事件再度出现。全国各地交管部门亦应以此为契机,主动排查本地是否存在类似现象,对其中的错误做法主动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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