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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人肉搜索绝非正义的通行证

 2021/01/29/ 19:22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丁慎毅

  丁慎毅

  浙江杭州“现实版樊胜美”女孩洛洛(化名)意外身亡、家人索赔事件被曝光后,有网民发帖称,要对洛洛的父母、弟弟进行“网暴”,让他们一家人彻底“社会性死亡”,并在社交平台公布洛洛母亲姓名、弟弟的电话和所在学校。更有网民称已拨打电话进行辱骂。1月29日,浙江丽水市网络警察支队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他们一直在关注、核查前述网暴事件。

  这一事件的核心诉求,应该是“规则意识”。正像有媒体所评论的:“放大女孩父母‘要给弟弟买房子付首付’这一点,对理解整个事件的性质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帮助。”正确理解这一事件的角度,应该是谁的责任谁来承担。

  事实上,在多子女家庭,很多父母都有一种“先富带后富”的意识。即使父母不要求,不说出来,也可能你给父母的钱,会偷偷给了比你困难的弟弟。只要父母不太过分,需要做子女的能理解。而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一帮比自己困难的兄弟姐妹,其实也是对父母的爱。“现实版樊胜美”中的父母表现得太过强势固然有不对之处,网友声援洛洛,让其父母反省,也就可以了。

  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合法公布他人信息有三个前提:一要信源合法,消息源不能是偷、买、骗来的;二要基于公共利益考量,比如打击犯罪、寻找失散儿童等;三要在合法、必要的范围内。如果有个司机逃逸,可公布他的信息,但不能把他家庭成员的信息都公布。

  “现实版樊胜美”家庭是一种社会现象,但触及的并非公共利益。我们习惯于同情被“啃”的洛洛,其实被“扶”的弟弟同样很可悲。他俩都是原生家庭的受害者。洛洛的弟弟还在上学,如果是未成年人,对他的伤害更大。

  网络的开放性和交互性使其成为一个人人都可以参与的舆论场,可以对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无处不在的监督。但“人肉搜索”也是一把双刃剑,是不易控制的,表现在搜索的深度和舆论的导向上,一旦越过监督和隐私的红线,也会令个人乃至整个社会陷入焦虑不安。

  用不正义的方式去追求正义也不能算是正义,千万不要举着伸张正义的旗帜以道德制高点自居,以善良的名义制造出新的受害者。网络不是谁家的自留地,公地就该有公地的规矩。我们不能只看到网络维权的高成功率,而忽视了真正维权时所需要面对的审视、质疑以及后续引发的社会信任丧失等一系列后果。“网络通缉令”一旦发出,就会像脱缰的野马一样难以控制,没有相应的约束,很容易成为“网络暴力”。

  以我们常见的虐猫虐狗事件为例。初始的人肉搜索只想给当事人以“应有的道德惩戒”,而往往到后来事情发展失控,对当事人甚至对他家人造成的伤害要远大于当事人应承担的,当事人和他们家人变成了受害者。还有一种情况,事件本身不明朗,被人肉的主角可能是被误解被冤屈,人肉者就是确确实实的施暴了。

  任何人都有或大或小的污点,人肉搜索最容易把污点放大,甚至夸张。所以,生活在一个隐私随时被公开的社会里,如果我们缺乏网络素养和网络礼仪而任性,我们所有人或许都将处于不做亏心事,也会担心鬼敲门的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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