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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代理注册“火神山”被罚10万 敲响恶意抢注警钟   

 2020/03/12/ 20:16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江德斌

  江德斌

  北京亿捷顺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和湖北两家公司委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名称为“火神山”“雷神山”的商标共计10件。因代理恶意申请注册“火神山”“雷神山”商标,北京这家代理公司被处以最高额度10万元罚款。(3月12日《北京日报》)

  前些天,部分商家和代理公司恶意抢注“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商标,遭到社会各界的强烈批评,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驳回,大众拍手称快。如今,北京一家代理公司被市场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代理恶意商标申请注册行为予以警告,并处以最高额度10万元罚款。这个处罚结果大快人心,乃是对恶意抢注行为敲响警钟,告诫商家和代理公司要遵守规则,不要随意触犯法律。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进商标注册制度改革,优化程序、缩短周期、降低成本,让市场主体享受到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商标注册服务,但也出现了以傍名牌为目的的恶意申请、为转让牟利而大量囤积商标等问题。恶意抢注商标的做法,不仅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亦严重浪费公共资源,且容易误导消费者,产生重大社会不利影响。这些不良做法招致社会各界广泛批评。

  去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修改,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点就增强商标使用义务、规范商标代理行为、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等作出规定。为了落实好上位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起草制定了《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于去年12月1日起施行,明确严厉惩治恶意商标申请注册行为和违法代理行为。

  此次对代理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就是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的处罚标准,针对代理公司的恶意抢注商标行为所实施的严厉惩戒。该项处罚采取了最高罚款额度,彰显了监管部门的决心,以及对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对商家和代理公司发出警告信号,不要再妄图投机取巧,靠捞偏门牟取非法利益,还是老老实实注册商标、打响品牌为好。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通告显示,其驳回的63件商标注册申请均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包括27件“火神山”、24件“雷神山”、3件“钟南山”、3件“方舱”等商标注册申请,涉及41名申请人,说明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各地监管部门有必要以此为参照,对涉事商家和代理公司逐一查处,依法予以重罚,从而树立严明的监管氛围,促进商标注册行为规范化、正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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