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国栋
网购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由此产生的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价格虚构等消费欺诈类型也在不断更新,困扰众多消费者。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中消协结合近期投诉热点发布提示,提醒消费者远离网购陷阱,警惕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3月12日《北京日报》)
其实不只消协组织,每年这个时节,社会各方都会高度关注商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而这种关注,也暴露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深层困境——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一场年度的集中曝光,而是让维权意识与监管力量融入日常。
今年“3·15”的主题是“共筑满意消费”,标志着消费维权理念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服务的转变,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呼唤,也是对企业诚信经营的一次深刻检阅。传统维权多聚焦于事后纠纷处理,而“满意消费”则是从源头优化消费环境,通过提升消费体验、完善制度保障、推动社会共治,构建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任桥梁。
共筑满意消费,企业应以诚信为本,积极推动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不断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消费者应增强维权意识,选择那些真正诚信经营的企业。监管部门则需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共筑满意消费,社会的监督引导必不可少。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媒体舆论监督等作用,提升公众自我保护和维权能力,让失信违法行为无立足之地。
不久前,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全面优化消费环境,切实提振消费信心和预期,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作为首个经国务院批准、针对消费环境建设的政策文件,为广大消费者敢于消费、愿意消费,增添了更多信心,也为共筑满意消费提供了制度支撑。
消费既是经济之脉,亦是民生之基,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筑满意消费,是让消费者敢于消费、乐于消费的基本前提。基于此,“3·15”已不再是简单的消费乱象曝光,更是为全方位提振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3·15”不应该只是一个特定的日子,而应该是全年每天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坚守。“共筑满意消费”也不仅是年主题,更是新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行动宣言。愿各方共同努力,共筑满意消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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