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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对“强迫员工内购”需多方“对症下药”

 2023/12/15/ 22:06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付 彪

  □ 付 彪

  企业的各类产品与服务,自家员工被鼓励甚至要求购买,对这种方式许多职场人并不陌生。近日,某车企员工在社交媒体发文,让相关话题再度受到关注。该名员工称企业内部几乎80%的员工都被明示暗示过,想要保住工作和升职,都必须购买自己企业生产的汽车。作为技术岗的他不仅自己购买了两辆,还推荐亲戚朋友购买,最终仍被裁员。(12月14日《工人日报》)

  该车企无疑是明晃晃地强迫员工内购,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按理说,汽车销售是营销部门的工作职责,企业明确一定指标,员工完不成任务可能会受到相应惩罚,出于无奈只能自己或推荐亲戚朋友购买,而对于技术岗的员工,只能是凭个人爱好和能力自愿购买。如果企业希望自己员工内购,也只能是“鼓励”而不能是“摊派”,更不能用罚款、降薪降级、解除劳动关系等办法强迫员工内购。若如此,就是对员工个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鼓励员工购买自家商品和服务,早已不是新鲜事。现实中,企业实行内购的方式五花八门,一般可分为:作为员工福利主动赠送;不主动赠送,但给予优惠,引导员工主动购买;虽不明令,但摊派业绩,实际上最终倒逼员工购买;还有就是明令购买。如果企业做福利主动赠送或引导员工自主购买,这当然是好事,不仅可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自豪感,还能促成员工成为产品的推广员,同时通过试用可以更快收集和提出产品改进意见。

  但是,如果企业过度追求利益,忽视员工感受,强迫员工内购,就有可能收获弊大于利的结果,不仅会降低员工满意度,导致人才流失,还会引发一连串的问题和风险。从法律上讲,不管是明令购买,还是变相强迫,要求员工购买企业产品或服务,在民事法律上就构成了强买强卖,违反了民法典所规定的自愿原则。同时,如果员工拒绝购买,企业对其调岗、降薪,甚至解雇处理,这类行为则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可见,企业要想让员工内购,关键是尊重员工的真实意愿与合法权益,找到合法合规的边界。对此,企业要有明确的制度规范,采用更人性化的方式鼓励员工内购。例如,对内购目的、产品内容、条件和方式、时效等进行详细说明并作出规定,而且有必要经过内部民主流程进行合规合法化,包括符合税收合规的流程规定。同时,要厘清权利边界,尊重员工自主权利。员工的购买行为并非真实意思表达,可以予以撤销,企业不得强迫。

  为了防止类似上述新闻中“强迫员工内购、最终仍被裁员”事件的发生,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此类行为的监管和惩罚力度。对于企业摊派业绩、明令购买及擅自降薪降级、解除劳动关系等行为,必须严格制止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许多情况下,员工对各种内购虽不情愿,却忍气吞声。工会组织应发挥“娘家人”的作用,针对企业在实行内购以及用工管理方面的侵权行为,坚决与企业管理方进行博弈,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当然,劳动者也应增强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在恪尽职守的同时,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权益受到侵犯时,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勇敢地站出来进行维权。总之,各方都要对“强迫员工内购”对症下药,改变员工弱势地位、权益缺乏保障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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