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忠德
近日,四川省南江县新发现的一处开凿于北魏晚期、距今1400多年的摩崖造像,被当地村民信众以“还愿”为由用颜料涂抹“毁容”。11月15日,当地文保部门发布通告称,已对现场增加了保护措施,防止不当行为造成二次损害,同时公安机关正在依法开展调查。(11月16日青岛新闻网)
据悉,这处摩崖造像在2021年才被发现,由于地处偏远,还未纳入文保单位。尽管当地有关部门已经设置了监控设备和大棚进行保护,但在发现这一情况时,已经来不及制止。为何在设有监控和大棚保护的情况下,还会发生如此严重的文物破坏行为?这究竟是“来不及制止”,还是文物保护工作的失察?
我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文物是国家的历史文化遗产,受国家保护。按说,对于距今1400多年的摩崖造像这样的文物,更应该加强保护,防止其受到损害。然而,由于其尚未纳入文保单位,就被当地村民信众涂抹得花花绿绿。虽是“毁容式修复”,但对摩崖造像价值已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这起事件,无疑暴露出文物保护工作中的不足,也敲响了野外文物古迹保护的警钟。
该起事件表明,文物保护意识的普及和提升刻不容缓。虽然我国一直在大力推动文物保护工作,但仍有部分地区和群众对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文物保护与自己的利益甚至迷信联系在一起,导致了文物的破坏。事实上,珍贵石窟佛像被“浓妆艳抹”的现象在全国各地屡有发生。比如,2018年8月,四川资阳市安岳县封门寺石窟佛像遭遇油漆重绘、水泥修补事件被网友曝光,引起了热议。后经四川省文物局现场核查,发现当地有13处文物点确实存在佛像被“妆彩重塑、不当维修”的情况,其中大部分发生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
这暴露出我们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对偏远地区的保护力度还需加强。首先,对于尚未纳入文保单位的文物,有关部门应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其得到有效保护。其次,应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和教育。许多村民信众之所以会对摩崖造像进行涂抹,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对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再者,这起事件也反映出,我们的文物保护法规宣传和执行力度还需加强。任何对文物的破坏行为,都应该依法受到严惩,以儆效尤。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警示和教育的目的,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说到底,南江县这起摩崖造像被涂抹“毁容”事件,既暴露出文物保护工作的不足,也敲响了加强文物保护的警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更好地传承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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