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时评  >  每日论谈

【丝路话语】实习证明章岂能随意“买卖”

 2023/08/14/ 20:17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付 彪

  付 彪

  “求正常运行的化工厂、药厂的章,价格好商量。”“盖一个教育机构的章,职位不限,在里面扫地的都可以。”“求一个计算机专业的章,有营业执照,第三方最好在本市内。”这几天,记者登录某网络社交平台,发现许多在校大学生频频发表求助帖,张口就问能不能提供某某专业、某某机构的公章,并开出可有偿使用的条件。(8月13日《法治日报》)

  在大学毕业前,学校一般都要求学生进行实习,并且对实习时间有一定的限制。高校安排大学生实习,主要目的就是让学生们在实习中找到自身短板,不断完善自我,增强就业能力。随着暑期到来,临近毕业的大学生也进入了实习的高峰期。然而,一些学生不仅没有参加实习,反而通过购买实习证明、公章来应付,这实在有违高校设立实习制度的初衷。

  为什么许多在校大学生对购买实习证明章或网上代开实习证明趋之若鹜?原因不难推测,如有的认为实习“含金量低”;有的忙于考研,担心时间和精力被实习挤占;有的则认为实习对就业帮助不大,还可能成为免费劳动力。而对于不良商家来说,正是看到了这种需求,所以不惜在伪造证明材料及印章上铤而走险。据此前媒体报道,网店“开实习证明”业务火爆,实习证明买卖需求量大,还有不少人在评论区留言寻找获得实习盖章的途径。

  其实,对于买卖实习证明、印章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非常严明。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或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可见,买卖实习证明材料和实习证明章的行为,不论对于“买方”的学生还是“卖方”的商家而言,均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更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尤其是对在校大学生来说,不要以为伪造、贩卖实习证明材料或印章才是违法犯罪,购买实习证明或印章同样属于违法犯罪,其行为不仅违反了学校规章制度,还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能会受到拘留及罚款的治安处罚。想着走捷径花钱买一纸证明、盖一个公章,到头来恐怕得不偿失。

  因此,笔者认为,遏制实习证明章随意“买卖”,需要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打击,全链条进行治理,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买卖双方,都要依法惩处。相关平台要压实主体责任,积极利用大数据、智能分析等先进技术,对相关商家进行严厉打击,让其在平台上无法生存。同时,高校也应深化校企合作,开展带队实习、访企拓岗,扎实提升学生的实习质量和就业能力,灵活设计实习管理制度,避免考研和就业压力较大的大学生因实习陷入两难境地。

  值得强调的是,大学生已是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增强对实习的价值认知,提高自我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花钱购买实习证明章,看似走了捷径,实则会误入歧途。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