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忠德
近日,一则“电线杆建在农田里”的消息引发热议。据媒体报道,有群众不断反映,南方电网广东湛江供电局在建设输电工程时,事先未经村民同意就动工修建,而且还占用了部分水稻田,影响农民种田,引发农民不满。该工程线路全长12公里,共231个基杆塔,其中在引发群众不满的村子里至少能看到5个基杆塔矗立在水稻田中。据测算,每根电线杆的塔基占地约4平方米。(据《农民日报》)
以往,电线杆塔建在农田里的现象司空见惯,并没有引起人们关注。如今,南方电网广东湛江供电局在建设输电工程时未经村民同意就占用了部分水稻田,且未就占用土地和青苗赔偿达成协议就将施工车辆直接开进农田……这种做法显得有些霸道和理所应当,因而引发了村民的不满。此种情况不仅侵犯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也凸显电网建设与农田保护之间的矛盾。
农田是农民的生计来源,电线杆塔占用农田不仅减少了他们的耕作面积,还可能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虽说,每根电线杆的塔基占地约4平方米,但整个工程算下来占用的农田面积也不少,给农民无疑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
从法律角度来看,未经审批占用农田建电线杆塔基则涉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从报道看,供电企业未经审批擅自在农田建设电线杆塔基,显然碰触了法律红线;其未经农民同意,就直接进入农田动工修建电力设施,则侵犯了农民对土地使用的知情权。
有人批评说,建设输电工程符合公共利益,对于占用农田建几根电线杆子,农民不应斤斤计较、小题大做。事实上,这并不是当地农民“较真”的问题,也不是为了一点赔偿费的问题,而是对土地所有权的维护,是法律意识增强的体现。相反,这恰恰暴露了供电企业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漠视、对农民权益的不尊重,也折射基层政府、村集体对农田保护监管的不力。
就此而言,无论是任何单位还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都要始终扛起耕地保护责任这杆大旗。比如,电网建设单位在占用农田时应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农民的沟通,事先征求他们的意见,确保电网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同时,还应该尽可能减少对农田的占用,避免给农民的生产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其次,政府应该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于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农田的行为要予以及时制止,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当然,我们也需要提高公众的大局意识,让大家明白电网建设的重要性。希望相关部门能从“电线杆建在农田里”这一事件中明法析理,补上工作短板,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让耕地保护红线成为“带电高压线”,既保护农民的权益,同时也保证电网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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