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时评  >  每日论谈

【丝路话语】乐见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能安全放心使用公共空间

 2023/07/03/ 21:58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刘纯银

  □ 刘纯银

  为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并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6月29日《法治日报》)

  无障碍环境,是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全面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基础条件,不仅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而且对于促进社会融合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残疾人与老年人权益的内在要求,是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有力保障。

  立法是基础,是良好的开始,但最终效果如何,关键在于施法。因此,当前及今后关键就是要把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百城提质、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文明单位及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中,统筹推进、科学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尤其面对现实生活中,许多普通人注意不到的细节,却可能给老年人或残障人士的出行带来不便的地方,更要下绣花功夫加以改进和完善。如有的地方人行道狭窄拥挤还不平,推着轮椅寸步难行;一些公园门口设计的“工”字形护栏,常常需要两三人合力才能将轮椅或婴儿车抬进去;还有的过街天桥无障碍坡道坡度设计太大,推着轮椅的人如果不是身强力壮,很难把轮椅推上去,这样的无障碍设施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徒有虚名。

  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是造福全社会成员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为此,一方面要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无障碍意识,尤其要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投入。努力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环节上,多为老年人和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正常出行”动脑筋,多在便利等细节上下功夫,多在保障安全上做文章,以便更好地让每位社会成员尤其是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安全顺利到达和放心使用公共空间。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水平,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或者非法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特别是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于负有公共服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未依法提供无障碍社会服务的,应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必要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对于破坏无障碍设施者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或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视而不见。

  无障碍环境,是社会文明的一扇窗口和重要体现,既折射社会发展和进步,也体现社会的关爱和友好。让我们共同努力,真心实意、多措并举地抓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以便更好地造福于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不断提升他们幸福感和获得感,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社会大家庭越来越文明有爱。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