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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对AI换脸技术就该严格规范约束

 2022/12/14/ 21:45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史洪举

  史洪举

  近日,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自明年1月10日起施行。其中要求提供智能对话、合成人声、人脸生成、沉浸式拟真场景等生成或显著改变信息内容功能的服务的,应当进行显著标识,避免公众混淆或者误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用技术手段删除、篡改、隐匿相关标识。(12月13日澎湃新闻)

  如今,随着技术的发展,“刷脸支付”“人脸识别”等得以普遍运用。如“人脸识别”被一些公司用于考勤,被一些宾馆酒店用于核实客人信息,甚至被用于小区安防。虽然这一技术创新在现实中的具体应用极大地方便人们从事社会活动和市场交易。但“人脸信息”的滥用甚至失窃,无疑将给被害人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并加剧社会管理难度,而AI换脸技术更是对人脸信息保护的一大挑战,理当予以严格规范约束。

  人脸识别作为基于人的脸部特征信息进行身份识别的生物识别技术。其在具体应用过程中必然要采集并保存含有人脸的图像或视频流。这些信息属于应受法律严格保护的肖像权和个人信息权。假如其被不当使用或泄露,将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正如有报道所指出那样,在“刷脸支付”和“人脸识别”场景中,一些网友担心“人家直接一扫你的脸你就被支付出去了,你这个脸就天天走在路上,这不就是一个行走的密码吗?”

  这样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当人们使用密码支付和二维码支付时,持有银行卡或手机这一介质,且密码和二维码均可以更改或变换。手机丢失后可以通过挂失等方式更改密码,还可通过相关操作让丢失手机中的APP无法登录。但人脸等生物信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一旦泄露则处于不可逆转的状态。那么,“行走的密码”自然很容易导致个人资金及相关信息被窃取。

  而AI换脸技术无疑对人脸信息的保护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甚至是双重挑战。当人脸信息泄露后,一是行为人可以使用AI换脸技术合成人脸信息,欺骗人脸识别系统,进入被害人的某些账户,窃取被害人的财产,甚至使用人脸开锁技术进入家中。二是行为人可以使用AI换脸技术合成被害人的人脸,冒充被害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譬如冒充被害人开立银行账户实施诈骗,冒充被害人办理相关证件等。

  也就是说,AI换脸技术的滥用,将会出现即便“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等“被贷款”“被老板”现象,也可能出现其账号资金被窃取等现象。这既严重威胁他人合法权益,也极大地加剧社会管理难度。

  因而,非常有必要严格管控“AI换脸技术”,避免这一关乎人身财产安全的技术被滥用。一是有必要设定准入门槛,禁止不符合资质者随意使用该技术。二是明确合法、正当、必要原则,非经消费者同意或非必要不得采集“人脸信息”,无论将该技术用于任何场所,都应取得消费者明确同意。特别是,对随意使用该技术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势必从严惩处,甚至有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进而将AI换脸技术的负面作用控制到最小范围,避免“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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