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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小区公共收益去向岂能“躲猫猫”

 2022/11/05/ 17:48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贺成

  贺成

  小区公共收益多少,具体花在哪儿了——这两个问题对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居民李先生来说,完全一头雾水,因为“物业没公示,问了也不告知”。(11月3日《法治日报》)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同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法律有明文规定,何以小区公共收益去向还在“躲猫猫”?很大原因是很多小区将公共设施委托给物业公司来经营管理,业主并不参与其中。时间一长,这些公共收益容易被物业公司支配使用,一些业主忽视甚至“放弃”了这部分权利。

  纵然是如此,也不能只靠业主自我觉悟,或者自我抗争,因为管好小区公共收益这笔账,既关系居民的生活质量,也体现社会基层治理的能力。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共收益归属的前提下,应当强化小区物业信息公开透明力度,保障业主知情权,同时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增强业主的法律意识,以法治解开公共收益之“谜”。

  以上这些,也并非业主可以做到的。且不说如今许多小区,动辄上千住户,业主们因为工作忙、怕麻烦、个人力量小等原因,无法形成有效监督,就从强化小区物业信息公开透明力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来说,这本身也属于公共治理职能。

  对此,有学者建议,设立共管账户,探索多种新型监督方式,从法律上对成立业委会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尤其是要让政府部门承担更主动的角色,让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规则更加细化,对小区公共收益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抽检,对于隐瞒或篡改数据、侵吞业主利益的行为,须进行严厉处罚,等等。

  总之,管好小区公共收益这笔账,考验社区基层治理智慧。对此,已经有地方进行了积极探索。比如,2019年7月,浙江省杭州市出台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方案;今年9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多部门出台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一个月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这些都是非常积极的信号。

  换而言之,只要这些探索不间断,并不断向纵深发展,倒逼小区公共收益这笔账在阳光下操作,“躲猫猫”现象就销声匿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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